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十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鲘门人民法庭“‘一体两翼三提升’协同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案例入选

据了解,本批案例共30个,分两批发布。第一批从基层法院角度,总结各地因地施策,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指导辖区人民法庭规范入驻综治中心的经验做法;第二批立足人民法庭职能,展示各地全面到位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发挥专业优势和“兜底”保障作用,有效激发前端解纷活力的积极探索,为各级法院、人民法庭持续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工作,在党委领导下,加强协调联动,落实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责任,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提供参考。鲘门法庭经验做法于第二批发布。

深汕法院鲘门人民法庭

一体两翼三提升”协同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鲘门法庭主动融入区党工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构建“以解纷力量一体化运作为主体,以源头预防与多元化解为两翼,实现资源配置、解纷质效、治理效能三提升”的工作模式,协同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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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街道综治中心就一起民事纠纷开展巡回审判

一、聚力一体融合,构建高效能基层解纷新体系

一是强化区级制度对接,夯实长效运行规范基础。深汕法院主动对接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召开专题座谈会,参与制定综治中心运行规则与工作流程;深入一线开展实地调研,指导基层阵地规范化建设。先后制定《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关于全力支持参与综治中心建设的工作方案》等4份规范性文件,界定各方职责,为构建多元共治格局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实现平台对接破除部门壁垒,推动解纷力量下沉。2024年10月完成“深平安”综治中心系统的全流程入驻,设置专门联络员,确保审判资源精准适配综合治理需求。选派12名干警挂点各街道综治中心,建立“固定驻点+按需支援”的轮驻工作机制。2025年累计派驻人员237人次,靠前指导矛盾调处69次,提供法律意见57次,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纠纷化解座谈会,成功化解农村建房、征地拆迁、相邻纠纷等多起疑难纠纷。三是建立村、镇两级联动机制,构建多元联动共治格局。在鲘门街道4个村(社区)建立“无讼”村(社区),通过法庭指导村(社区)制定村规民约、培育“五老”调解力量、派驻联络法官等形式激活村级调解潜能。与鲘门派出所、司法所、街道综治维稳中心(群众诉求服务中心)共同签订《关于合作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备忘录》,建立“一庭两所两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合作机制。在综治中心设立“法官工作站”,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依托海洋执法大队设立“海上综治中心”,整合涉海涉渔解纷资源,构建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与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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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前往司法所为当事人提供司法确认材料指导

二、强化两翼驱动,打造全链条矛盾化解新闭环

一是加强纠纷源头预防,筑牢纠纷源头治理屏障。依托综治中心平台建立信息共享与风险预警机制,实时通报相关情况,加强纠纷源头预防和风险早期干预。主动介入潜在或已发的矛盾纠纷,开展靠前调解指导,强化跨部门联动处置能力。2025年向综治中心通报4宗相邻纠纷、家事纠纷动态,发送6份风险提示函,做到纠纷早预警、早介入。二是统筹多元调解资源,健全分层递进解纷体系。着力推动调解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和系统性整合,构建“村(社区)网格初筛—街道综治中心、司法所跟进—法庭联动兜底”的调解模式,并融合“1+N”多方力量联合解纷。在综治中心等地设置引导展板,优化司法确认流程,建立在线申请、48小时审查的“一站式”通道,巩固调解成效。通过多级、多部门联动机制,成功化解物权确认、渔船自燃致财产损失等多起复杂纠纷,切实提升基层治理实效。三是深化专业赋能,推动调解能力系统提升。通过集中培训、旁听庭审、调解座谈、线上指导等形式,全方位提升调解队伍综合能力和素质。四是深耕青少年普法赋能,融入基层治理共建格局。承接省级“青少年普法宣讲”专项试点工作,确立以“法润青苗”为主题,与合作区政法局等7家单位签订青少年保护和普法宣讲的合作协议。自2025年5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联合各单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共计13场,惠及2万余名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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鲘门法庭开展“法润青苗”暑期安全普法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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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审核:黄慧辰

编校:何雪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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