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已经结束
不少企业陆续迎来复工复产
小布温馨提醒
除3月3日外
☞兰溪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请广大市民
自觉遵守
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出PM2.5、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各种金属、非金属氧化物等并产生大量的烟尘颗粒物,会使空气重度污染。
噪声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爆炸声噪声会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使老人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学生无法静心学习、休息。
火灾隐患
在人员密集的地方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伤人事故
燃放烟花爆竹的过程中,稍有不慎则致伤致残,大多都是炸伤脸部、眼睛、手指等。
烟花爆竹的替代方案
电子鞭炮/电子烟花
这是最直接的替代品,通过电力模拟传统鞭炮的声响和闪光效果,无火药、无烟尘、可重复使用。部分产品还带有春节主题的灯光秀和音效,适合家庭、社区或商业场所使用。近年来,电商平台和线下商店均有销售,且技术不断改进,音效和视觉效果更趋近真实。
环保型礼花筒/空气压缩礼花
这类产品使用压缩空气或氮气喷射彩色纸屑、亮片或彩带,无爆炸、无有害气体,仅产生少量可清理的纸屑。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条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第三十六条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开工不必放炮
闷声也发大财
生意经营靠的是诚信和勤劳
并非短暂的喧闹
请大家严格遵守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
平安复工复产
来源丨兰精灵客户端
编辑丨范溢磊
一审丨龚献 赵倩
二审丨陈丰 丁嘉露
终审丨王寅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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