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转账需谨慎,不当得利须返还

2026 New Year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新春佳节,

手机转账、收发红包成为日常,

操作失误、钱款误转他人账户的情况

也时有发生,

那么,误转出去的款项

对方是否有义务返还?

今天,

与大家分享一起

因转账失误引发的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

2025年9月,原告李先生本欲通过手机银行向朋友转账40000元,因一时疏忽,误将款项转给了仅有短暂业务往来、并不熟识的被告张某。李先生发现失误后,第一时间联系张某说明情况,要求其返还该笔钱款。然而,张某虽承认收到款项,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归还。多次协商未果后,李先生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张某诉至我院,请求判令张某返还40000元。

处理经过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向被告张某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手续,并初步了解了案情。法官明确指出,张某没有合法依据而获得40000元,导致李先生受损,其行为已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不当得利”,依法负有返还义务。经过法官耐心的释法析理,张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法律性质,在开庭审理前,主动将40000元全额返还给了李先生。收到钱款后,李先生向我院申请撤回起诉,我院依法裁定准许撤诉。

法官说法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不当得利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不当得利包括四个构成要件:一方获利,他方受损,获利与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获利没有合法依据。

本案中,张某账户内“多出”的40000元,直接来源于李先生的错误转账行为,张某获得该利益没有合法依据,导致李先生遭受财产损失,完全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因此,张某负有法定的返还义务。

法官提醒

1.转账操作需谨慎:利用手机银行、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工具转账时,务必仔细核对收款人姓名、账号等信息,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2.诚信做人是根本:作为收款方,若意外收到他人误转的款项,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及时主动联系对方或通过银行等渠道予以返还。恶意占有他人财物,不仅违背道德,更可能构成不当得利乃至侵占,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依法维权有途径:一旦发生误转账情况,应首先与对方沟通,固定好转账记录、沟通录音等证据。若协商无果,可以通过诉讼等途径解决,以保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来源:沁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