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26年十大民生项目工作部署,着力办好惠民利民的民生实事,根据《湖北省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等文件,近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正式印发《湖北省餐饮(食品)放心消费街区(商圈)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推进街区(商圈)食品安全生态建设。
△ 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检查江汉路商圈小吃店
《方案》聚焦“食品安全放心、消费体验放心、维权服务放心”目标,以“互联网+AI明厨亮灶”建设为重点,综合施策,优化提升,在全省打造30条以上具有地方特色的餐饮(食品)放心消费街区(商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品质消费”和“情绪价值”需求,增强餐饮(食品)消费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方案》采取
“数智赋能+主体自律+部门监管
+社会监督”的模式
明确四大维度建设标准
在数智赋能方面
● 推进AI监管。推进街区(商圈)餐饮(食品)商户“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并运用AI进行风险识别、预警和整改。
● 强化智慧维权。运用智慧消保平台加强预警分析,及时化解食品安全消费纠纷。
在主体自律方面
● 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餐饮(食品)商户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开展日常食品安全风险管控。
● 开展放心承诺。引导餐饮(食品)商户作出“放心消费承诺”,并向社会公示。
● 推广自主明示。引导餐饮(食品)商户自主明示菜品加工制作方式和预制菜使用情况,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
在部门监管方面
● 整治环境卫生。整治提升街区餐饮(食品)商户环境卫生,打造“白、亮、净”清洁厨房,鼓励色标管理。
● 公示量化等级。规范设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公示牌并评定量化等级。
● 完善常态监管。建立常态化监管制度,综合运用宣传培训、监督检查、随机抽查等手段,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在社会监督方面
● 实行“一屏展示”。在征得相关餐饮经营主体同意的前提下,采取多种方式展示“互联网+明厨亮灶”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置电子显示屏、集中公示区等。
● 推行“码上监督”。引导餐饮(食品)商户张贴使用“放心餐饮社会监督码”。
● 发布“红黑榜”。采取按月或季度发布餐饮食品安全“红黑榜”等方式,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
● 选聘“食安哨兵”。从网约配送员中选聘一批食品安全监督员,对餐饮(食品)商户开展日常监督。
● 设置“维权站点”。在有条件的街区(商圈)设置消费维权工作站(点)。
《方案》
明确三个实施阶段
建设阶段(2026年2月—8月)
街区或商圈申报建设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成立工作专班,综合多个部门意见,制定建设方案,广泛宣传动员,按照建设标准推进餐饮(食品)放心消费街区(商圈)建设,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督促指导。
成效评估阶段(2026年4月—9月)
按照差额遴选原则,采取现场评估、消费者测评等方式,开展餐饮(食品)放心消费街区(商圈)建设成效评估。评估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或取消建设资格。
社会公示阶段(2026年5月—10月)
对成效评估合格的街区(商圈),向社会公示为“湖北省餐饮(食品)放心消费街区(商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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