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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通告明确,2026年3月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电动车涉牌违法行为查处行动。

1、合规新车: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的车辆,正常办理登记上牌。

2、存量旧标车:2025年11月30日前购置的符合2018版国标车辆,仍可办理正式牌照。

3、过渡期车辆:2025年9月1日前购买的非标车,可申领过渡期临时号牌,使用有效期至2030年8月31日。

3月1日起,将开展涉牌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对无牌、假牌、套牌等行为依法查处。

宁夏自2月10日起至12月底,全面启动摩电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聚焦摩电车辆交通乱象。

此次专项整治持续至12月底,紧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低速三、四轮电动车(俗称“老头乐”)等重点车辆,聚焦无牌无证、不按规定佩戴头盔、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酒醉驾、非法改装拼装等九类重点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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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当前宁夏摩电车辆保有量达230-240万辆,已超过传统汽车保有量,且每年以10-20万辆的速度增长。数据显示,2025年宁夏发生涉摩电车辆一般程序交通事故1766起,造成454人死亡,分别占全区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3.42%、51.24%。

无牌无证、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等九类违法行为尤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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