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一男子后备箱挂鸡、鹅返程,途中遇追尾事故家禽全死了,当事人爆料,遇到这种情况,对方也懵了,最后经过协商,追尾车主赔偿了三四百元,把鹅带回家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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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滨州传媒网报道称,2月24日,湖北襄阳的胡先生开车回广东上班,临行前,父母给他带了4只自家养的鸡和鹅,胡先生担心被闷死,就挂在了车的后备箱上。
胡先生介绍,开到湖南永州时,距离目的地还有300公里,发生了追尾事故。鸡和鹅全死了,其中一只鹅刚好夹在两车之间,后车车主下来后静静地看了半天。
不想浪费父母的心意,胡先生把鹅带回家吃了。事故后胡先生已报保险处理,追尾车辆也配合赔偿了三四百元家禽损失。
据介绍,胡先生表示明年不带了,省得它们遭罪。父母得知后,首先关心的是人是否安全。
评论区中,马上有不少网友留言调侃:同事路上撞死一只母羊,赔了一千,羊毛都没捞着!赔偿了三四百,家禽的尸体怎么处理的?
那么,从法律层面来分析,到底该怎么看?
一、后备箱外挂鸡鹅,到底违不违法?
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4条规定: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行李架和内置行李箱外,禁止车外悬挂、装载货物,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
同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符合核定载质量,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确保安全。
本事件中,胡先生把鸡鹅挂在后备箱外,属于违规外挂,不仅影响后车视线,还可能脱落引发事故,交警可依法处罚并责令整改。
所以说,通过这则小案例,温馨提醒大家:年货、家禽务必放车内或合规行李架,别挂外面。
二、追尾致家禽死亡,赔300元合法吗?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同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交通事故财产损失包括车辆所载物品损失,全责方应赔偿。
本案中,从责任认定的角度来讲,后车追尾全责,需赔偿家禽损失。双方协商三四百元,是按土鸡土鹅市场价格、数量估算的合理私了金额,既符合法律规定,也高效解决纠纷,比走保险定损更省事。
三、前车违规外挂,后车为啥还要全赔?
按照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按比例分担。
因此,本事件中,追尾事故责任认定:后车未保持安全车距、操作不当是事故直接原因,前车外挂虽违规,但与追尾无直接因果关系,不改变后车全责认定。
简单说:一码归一码。后车追尾该赔就赔;前车外挂违法,交警另作处罚,两者不抵消。
最后,何律师提醒,1. 车外挂东西=埋隐患,既违法又危险,千万别这么做。
2. 交通事故私了,记得拍现场、留文字记录,避免后续扯皮。
3. 财产损失按市场价赔,协商一致就合法,不用纠结“多与少”。
你觉得外挂家禽该不该罚?追尾赔300元合理吗?评论区聊聊,关注@何律普法,学法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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