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上海宝山区检察院披露一起案件:一女子陈女士因怀疑丈夫出轨闺蜜,先后两次委托所谓的“私家侦探”在闺蜜刘小姐的车上非法安装GPS定位器,为此支付9000元。持续两个月的跟踪一无所获,最后因定位器没电不了了之。第二次安装后,刘小姐发现被跟踪并安装监控,当场将前来更换设备的“侦探”抓获报警。最终,这名“侦探”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罚款3000元,而陈女士和帮忙的朋友也被另案处理。

这事说出来都让人觉得魔幻。陈女士和刘小姐原本是闺蜜,刘小姐找不到工作时,还是陈女士介绍她到自己丈夫的公司上班。结果陈女士发现丈夫和刘小姐关系暧昧,心里不是滋味,就找好朋友丁先生诉苦。丁先生一听“义愤填膺”,主动帮忙想办法。

丁先生找到了以前一起开网吧的老熟人钱某,这人懂电子设备。三人一合计,决定在刘小姐车上装GPS定位器,看她到底有没有跟陈女士丈夫约会。钱某把定位器往刘小姐车上一吸,前后跟了两个月,愣是没发现任何异常。第一次因为定位器没电不了了之。

到了2025年9月,陈女士听说丈夫可能要带人参加朋友婚礼,又动了心思,再次让钱某装上定位器。这次刘小姐警觉了,发现自己好像被人跟踪,一检查车底盘,果然发现了那个小玩意儿。她拆掉之后,在自家车库装了监控。没几天,钱某发现定位器出故障,跑去更换,被监控拍个正着,刘小姐当场报警。

这一查不要紧,钱某非法获取公民行踪轨迹信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罚款3000元。陈女士和丁先生作为幕后主使,目前另案处理,等着他们的也不会是什么好果子。

网友看完这新闻直接笑喷。有人调侃:“9000块请人跟了两个月,啥也没跟到,最后还把自己搭进去,这钱花得比打水漂还冤。”也有人替刘小姐说话:“闺蜜介绍工作,闺蜜老公出轨自己,还要被闺蜜跟踪,这刘小姐上辈子是欠了陈女士多少钱?”还有网友一针见血:“这就是典型的偷鸡不成蚀把米,想抓别人把柄,结果自己成了被告。”

从法律角度看,这事完全是自找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钱某非法获取、提供刘小姐的行踪轨迹,已经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而陈女士作为雇主,同样难逃干系,属于共同犯罪,另案处理只是时间问题。

更扎心的是,就算陈女士真抓到什么证据,这些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东西在法庭上也根本不能用。根据法律规定,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也就是说,她这9000块不但白花了,还把自己送上了被告席,顺便给闺蜜送了一个实锤的“被侵犯个人信息”的起诉理由。

说到底,婚姻出了问题,该沟通沟通,该离婚离婚,实在不行走法律程序。雇人跟踪这种事,既low又违法,搞不好还把自己整进去。陈女士这一波操作,堪称“抓小三反面教材”的教科书级别案例。

本是闺蜜一场亲,却因猜忌动私刑。

九千大洋打了水,换来案底伴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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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上海电视台新闻坊、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