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一、案情简介

当事人系广西南宁某在校学生,未满18周岁,其交往了一名未成年女友,女友已经辍学, 当事人暑假期间借住在女友租住的出租屋内,交往期间,女友称自己手机卡不能使用,问当事人借卡,后当事人在女友出租屋被警方抓获,才知道是因为手机卡被用于手机口。案发紧急,快到开学时间,是否能及时取保候审,决定当事人能否继续就读

二、争议焦点

二、争议焦点

1、出借手机卡,如果对方使用来实施犯罪,出借方是否一定能推定为犯罪

2、情侣之间、特殊亲缘关系的出借,应当如何认定?

3、公安机关刑拘理论上最长时间为30天,加上报捕7天,如何尽快让当事人出来。

三、辩护思路

三、辩护思路

1、主观上,当事人借卡的主观是为了女友正常上网,不是用于手机口业务,且出借的是自己常用的手机卡。基于情侣关系分析,当事人没有犯罪故意,认定犯罪故意和借卡动机,应当根据双方关系、案发经过综合认定; 2、客观上,当事人客观没有实施帮信或诈骗行为,在整个案件中,当事人未与任何人合谋、没有获利,没有提供手机,其行为仅是简单的出借电话卡行为,不能认定其客观实施了帮信或诈骗行为。

3、当事人出借一张电话卡的行为,达不到帮信罪的构罪条件帮信罪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电话卡的构罪数量是20张,本案仅一张,不应认定当事人构成帮信罪。

4、当事人是未成年人,临近开学,对其继续羁押会影响学业,另外找到司法实践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规定,融入到法律意见。

四、律师工作

四、律师工作

1、会见核实案情: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确定了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案发经过后,告知其耐心等待,律师会尽快提交取保候审申请。

2、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会见后,第一时间向分局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并且强调当事人是未成年人,请求公安机关尽快核实案情,如果当事人不涉案的话,应当立即释放,以免耽误学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五、案件结果

五、案件结果

公安机关经全面审查案件材料,第二天就释放了当事人,没有办理取保候审,当事人正常读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六、结语

六、结语

手机口案件,需要核实出借的动机、是否获利等综合因素考虑,对于动机正常,没有获利的,尽快争取好的结果。 如果被刑拘人确实有特殊情况的,例如要上学、治病等,应当提供相应的资料,督促公安机关查明事实后,尽快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