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虚拟货币处置(huaancz.com)报道,在数字经济与网络犯罪交织的背景下,以 USDT 为代表的稳定币凭借流通便捷、相对匿名、价值稳定等特点,被大量用于网络赌博、网络招嫖、信息引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资金结算。由于虚拟货币依托区块链技术运行,交易记录分散存储、资金流向隐蔽、账户控制灵活,给涉案财物的扣押冻结、金额认定、证据固定与最终处置带来一系列法律与实务难题。当前,我国对虚拟货币涉案财物的处置尚未形成统一、明确的法律规范与裁判尺度,司法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普遍面临定性难、取证难、追缴难、处置难等多重挑战。本文结合一起利用 USDT 结算的网络信息引流犯罪案件,梳理实践痛点,总结取证经验,探索以 USDT 为代表的虚拟货币涉案财物处置路径,为同类案件办理提供参考。
一、基本案情与涉案虚拟货币概况
2022 年 7 月以来,许某、付某、李某三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结伙利用信息网络为上线推广违法违规信息。三人使用专用发帖软件,在某贴吧等公共网络平台批量发布附有二维码、赌博网站链接的图片,为网络招嫖、网络赌博等违法活动引流,并按照扫码次数、点击量、发帖量结算佣金。为规避资金监管,上线与三名行为人约定全部以USDT 虚拟货币进行结算,每成功扫码一次可获取 8 至 14 元不等的收益。
截至案发,三名行为人非法获利均以 USDT 形式留存、流转:许某获取 16221 枚 USDT,付某获取18201 枚 USDT,李某获取 81577 枚 USDT。上述虚拟货币主要存放于第三方 APP 账户与数字钱包中,未完成最终变现。案发后,公安机关仅依法扣押三人使用的手机,未能对虚拟货币账户及链上资产实现有效控制,涉案资产处于可随时转移的风险状态。
二、案件办理中虚拟货币处置与取证面临的突出难题
本案集中反映了当前涉虚拟货币犯罪案件的共性困境,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 嫌疑人拒不认罪,事实认定受阻
李某到案后否认非法获利事实,辩称账户内 USDT 与犯罪无关,因虚拟货币不直接关联实名账户,口供突破难度显著高于传统现金犯罪。
- 交易流向模糊,资金链路断裂
虽能调取平台显示的交易时间、数量、收支记录,但无法穿透查明资金来源、中间流转与最终去向,难以形成完整资金闭环。
- 上游地址难以锁定,涉案金额认定存疑
引流佣金由多个上游地址分散转入,无法有效溯源发币主体与关联犯罪,导致非法获利数额的客观性、关联性存疑。
- 监管政策明确,处置合法性受质疑
国家相关文件明令禁止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司法机关对涉案虚拟货币能否扣押、如何变现、可否没收存在合规顾虑。
- 强制措施缺位,资产无法有效控制
传统查封、扣押、冻结程序难以适用于去中心化钱包与境外平台账户,仅扣押手机无法阻止私钥转账、跨平台转移,涉案资产极易流失。
上述问题叠加,使得案件在事实认定、证据标准、财物处置等关键环节均陷入僵局,也折射出当前虚拟货币涉案财物处置体系的短板。
三、检察引导侦查:链上取证与虚拟货币处置的实践突破
为破解虚拟货币犯罪取证与处置困境,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围绕证据合法性、完整性、关联性构建全链条证据体系,推动案件取得实质性突破。
- 引导固定电子数据,夯实法定证据基础
指导侦查机关向涉案平台全面调取交易流水、账户信息、充值提现记录,重点提取具有唯一标识性的区块链哈希值(Hash 值)。哈希值作为区块链交易的核心电子数据,具备不可篡改、可溯源、可验证的特征,具有法定证据资格,为后续链上追踪提供底层依据。
- 运用区块链浏览器开展链上溯源
借助专业区块链浏览器,对哈希值进行逐笔解析、比对、追踪,还原每一笔 USDT 的转入、转出、归集路径,成功锁定上游发币地址与资金流转轨迹。通过技术穿透,将原本分散、匿名的链上数据转化为直观、可质证的证据材料。
- 全量比对证据,闭合指控证据链
将链上溯源结果与嫌疑人供述、发帖记录、引流数据、平台流水交叉印证,从数百个上游地址中精准筛选出与犯罪直接关联的非法资金通道,清晰还原 “引流 — 结算 — 分润 — 存币” 全流程。在完整、严谨的证据体系下,李某等人最终对利用虚拟货币收取非法所得的事实供认不讳。
- 明确处置导向,强化涉案资产控制
在引导取证的同时,明确虚拟货币虽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但属于涉案违法所得及供犯罪所用的财物,依法应当追缴、没收。建议侦查机关依托平台协作与链上管控,最大限度防止资产转移,为后续处置奠定基础。
四、虚拟货币涉案财物处置的实务启示与规则展望
本案的办理,为破解涉虚拟货币犯罪取证难、处置难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也为完善虚拟货币涉案财物处置规则提供了现实样本。
第一,坚持依法追缴原则。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但不影响其作为违法犯罪所得财物的刑事认定与追缴处置。司法机关应立足刑事诉讼职能,对用于犯罪结算、存储非法收益的虚拟货币依法查封、扣押、追踪、没收。
第二,构建技术赋能的取证模式。以哈希值、链上地址、交易流水为核心,依托区块链浏览器、电子数据固定工具,实现 “从账户到地址、从交易到溯源、从数据到事实” 的转化,把技术数据转化为法律证据。
第三,完善协同处置机制。推动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与平台主体协同配合,建立涉案账户查询、冻结、溯源协作机制,解决传统强制措施不适配问题。
第四,统一司法处置标准。在现有政策框架下,明确涉案虚拟货币的扣押规则、价值认定、变现路径、没收程序,推动形成 “境内管控、合规溯源、依法处置” 的操作规范,实现打击犯罪与防范风险相统一。
以 USDT 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已成为网络黑灰产的重要结算工具,涉案财物处置是办理此类案件的关键环节。面对法律空白与技术挑战,司法机关应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检察引导侦查,依托电子数据与区块链技术固定证据、追溯资金、控制资产,在严守监管底线的前提下,稳妥推进虚拟货币涉案财物的认定与处置,不断提升新型网络犯罪治理能力,维护网络空间秩序与国家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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