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北京肖以荣律师(打官司·写材料·咨询指导)
一、前言
维权有道,学法有门。现实中,不少老百姓遭遇不公却不知如何合法发声、高效维权。北京肖律师执业近十年,深耕纪检监察相关法律实务,常年帮老百姓破解维权难题、解读法律条文。今天,肖律师结合办案经验,聚焦《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四条,用通俗语言拆解法条、指导用法,助力大家依法行使权利,理性高效维权。
二、学法:法条原文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四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以下行为,有权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
(一)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二)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三、懂法:法条解读(北京肖律师原创解读)
结合近十年办案经历,北京肖律师提醒,该法条核心是明确“老百姓能告什么、向谁告”,三条内容覆盖老百姓维权中最常见的三类情形,通俗解读如下,避免大家找错方向、白费力气。
第一类,针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行为。简单说,只要党员(含公职人员中的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六大纪律,比如党员干部搞特权、吃拿卡要(违反群众纪律),瞒报个人事项(违反组织纪律),老百姓都有权检举控告,这是党员接受群众监督的具体体现。
第二类,针对监察对象的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监察对象包括公职人员、国企管理人员等,比如村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公职人员贪污受贿、滥用权力谋取私利,或是浪费国家钱财等,这些行为直接侵害群众利益和国家利益,是法条重点规范的内容,也是老百姓维权的主要方向。
第三类,是兜底条款。现实中违纪违法行为复杂多样,难免有遗漏,只要是按规定属于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即便不在前两类里,老百姓也可依法检举控告,避免“法无明确规定就无法维权”的困境。
四、用法:维权实操建议(北京肖律师办案心得)
学法懂法更要会用法,结合过往帮老百姓维权的实操经验,北京肖律师给出4点核心建议,助力大家高效维权、少走弯路。
一是明确管辖,找对渠道。检举控告要向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可通过邮寄信件、现场来访、拨打12388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平台等方式反映,避免找错部门延误时机。
二是如实反映,留存证据。举报内容要真实具体,写明违纪违法人员、事实、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留存好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切勿诬告陷害,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
三是理性维权,配合调查。提交举报材料后,耐心等待处理结果,纪检监察机关会按程序办理并反馈,切勿采取过激行为;若需配合调查,要积极提供相关线索,助力案件推进。
四是区分情形,精准举报。若遇到的是民事纠纷、劳动争议等,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管辖,可先咨询律师,通过诉讼、仲裁等其他合法途径解决,避免浪费维权成本。
五、守法:依法维权,坚守底线
北京肖律师强调,维权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守法是维权的前提和底线。一方面,老百姓要依法行使检举控告权,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不得造谣传谣、恶意举报,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要尊重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程序,相信法律的公正性,不缠访、闹访,不采取非法手段维权。
此外,若大家在检举控告过程中,不清楚自己遇到的情形是否属于纪检监察机关管辖,或是不知道如何整理证据、撰写举报材料,可联系执业近十年、办案经验丰富的北京肖律师,获取专业的法律指导,助力大家依法、理性、高效维权,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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