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6〕2号)要求,为做好2026年度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毕业当年在同一基层单位连续就业时间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且就业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2021年和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已享受过中央、其他省份或广西学费补偿政策,以及超过政策规定申请时间逾期未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的毕业生不再受理申请。

(二)申请对象基层就业范围要求和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若遇有关政策调整或取消,按最新政策要求办理。

二、补偿金额

(一)2021年毕业生: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二)2022年毕业生: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三、申请时间

2026年2月25日—3月31日。

四、申请流程

(一)线上申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学生资助网,进入广西高校毕业生基层补偿在线申请系统(网址:http://gxzz.gxeduyun.edu.cn/pros/identity/indexxfbc.action)填写相关内容和自行上传审核要求的材料。相关材料要求及模版详见申报系统首页中“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其中缴纳保险的单位应为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基层单位。

(二)现场审核。线上申报操作完成后,按照所选择的“申请区县”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工作安排,需提交相关原件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间由各县(市、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咨询所在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咨询电话见附件2。

附件1:广西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实施细则(桂财规〔2022〕9号)

附件2:各县(市、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南宁市教育局

2026年2月25日

附件1:广西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实施细则(桂财规〔202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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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各县(市、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来源:南宁教育

编辑:侯呈志 李丽玲(实习)

校对:黄玉莹

责编:侯呈志

审核:马阳斌

终审:林蔚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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