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已经是深入人心的交通安全常识

可是,有的人心存侥幸

喝醉了酒竟然还开车上路

以致发生“连环撞”交通事故

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

案例详情

2026年1月22日,桂平市玉桂大道发生一起因醉酒驾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杨某某酒后驾驶桂RDXXX6号小型轿车行驶至玉桂大道长安圣世东林府小区附近路段时,因操作不当,其驾驶的车辆撞击道路中心金属隔离护栏,导致护栏断裂、飞溅。随后,肇事车辆及飞溅的护栏冲入对向车道,与3辆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连环碰撞,造成多车不同程度受损,道路通行一度受阻,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检测,杨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43.29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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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造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认定:杨某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酒驾醉驾危害大

一旦触犯了这条“红线”

驾驶人将面临沉重的法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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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您牢记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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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桂平大队

采编:甘 霖、李良意

责编:莫清清

审核:梁少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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