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锡悦在2月19日被首尔中央地区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对于这个判决,尹锡悦很不满意,在2月24日提起上诉,特检组也很不满意,在2月25日提起了上诉。
现在,我们就来分析一下,还会有转机吗?
先前,检方对尹锡悦的指控是内乱罪首犯,对法院的量刑建议是死刑。
依据韩国刑法第87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内乱罪首犯的刑罚是死刑、无期徒刑或无劳役的终身监禁。具体可见我的文章:非死不可?尹锡悦到底被判得轻不轻?
所以,一旦尹锡悦罪成,被认定为内乱首犯,那么他所面临的刑期,都至少是无劳役的终身监禁。
其实这三种刑罚,在实际上的差别不算大,为何我要这么说呢?
因为,假如尹锡悦被判死刑,他的死刑也不会执行,毕竟,韩国已经有20多年没有执行过死刑了。
无期徒刑与无劳役的终身监禁,对于尹锡悦而言,差别也不是很大。他现在年事渐高,也不可能被指派在监狱里做多少体力活。
对于尹锡悦,三种刑罚的最终结果,都是一直待在监狱里。当然,在假释上,则另作他论。
但是,这三种刑罚,在政治上的差别,却是巨大的,这也是尹锡悦与特检组双双提起上诉的原因。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死刑就意味着尹锡悦罪不可赦,无期徒刑就意味着他罪大恶极,无劳役的终身监禁就意味着他罪恶深重。
尹锡悦的政治生命早已结束,但法庭判决,仍然在某种程度上,是人们对他进行政治评价与历史评价的重要参照。
特检组提起上诉,当然是希望法庭可以判处尹锡悦死刑。毕竟,首尔中央地区法院对尹锡悦的判刑,已经是仅次于死刑的刑罚了,再往上,就只能是死刑了。
这也意味着,检方不接受任何死刑之外的判决。
尹锡悦提起上诉,则是希望能够改判无劳役的终身监禁,甚至是希望推翻先前的罪名。
如果上诉法院认为尹锡悦的戒严,不是内乱,那么尹锡悦的上诉就真的是赚大了。
但是这种情况,很难发生。毕竟,派遣军队包围国会、冲击国会,阻止国会按照宪法条款对戒严案进行审议,是明确的违宪行为。
那么有没有一种可能,即法庭认为构成内乱,但是却不按照刑法第87条第一款对其进行量刑呢?
我认为也极不可能。
既然法庭认为构成内乱,那么总得认定一个内乱罪首犯吧。韩国刑法对犯有内乱罪的人进行了区分,最严重的是发起内乱的首犯;其次是在内乱中参与谋划、指挥的人;最后是仅仅在内乱中听从他人指挥、跟随他人步调、使用暴力的人。
对于参与谋划、指挥内乱的人,刑罚是死刑、无期徒刑或至少五年的有期徒刑或无劳役监禁。
对于仅仅在内乱中听从他人指挥、使用暴力的人,则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无劳役监禁。
尹锡悦是总统,是韩国军队的统帅。只要他的戒严被认定为内乱,那么他就只能是首犯、主谋,不可能是从犯,不可能是参与犯。
总不可能说金龙显、赵志浩等人才是首犯吧。尹锡悦不宣布戒严,谁能戒严?
在罪名的认定上,我个人认为,不会有什么转机,仍然会是内乱首犯。假如一个法官真的把内乱罪降级为什么滥用职权罪之类,那么我相信,这个法官一定会被共同民主党单独过半的国会所弹劾,然后停职,等待宪法裁判所的弹劾判决,最终的结果,很可能是被宪法裁判所认定弹劾成立。
至于判决尹锡悦无罪,所有罪名都不成立,就更不可能了。宪法裁判所早就通过弹劾判决,认为尹锡悦的戒严违宪违法了。虽然宪法裁判所不是任何法院的上级机构,但是法官不遵从宪法裁判所对戒严案的定性,就肯定没有好下场。
但是在刑期上,则还存在改判为无劳役的终身监禁的可能,可能性有多大,我也说不准,这得看法官个人。当然,也有可能被改判为死刑。
现在,国会正在进行司法改革。一是引入“曲解法律罪”,二是允许当事人在终审后,以自身宪法权利被侵害为由,向宪法裁判所提起申诉,三是将大法官人数从14人增加到26人。
如果这些改革都通过并实行,那么假如一个法官真认定尹锡悦只是滥用权力,而不是发动内乱,则这名法官很可能会被指控犯下“曲解法律罪”,对该项罪名的刑期可长达10年。
2月25日,韩国大法院召集的全国法院院长会议,对当前的司法改革表达了“严重关切”。这种措辞,其实就表明了司法系统反对这些有重大违宪嫌疑的改革。
我在前天的文章院所之争,愈演愈烈中,详细分析了韩国正在推行的司法改革,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去看看。
总的来说,尹锡悦案,对于他个人而言,很难有实质性的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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