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2月26日,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终止上市申请的公告。

公告显示,德邦股份拟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并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继续交易(简称“本次终止上市”)。本次终止上市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德邦股份于2026年2月26日向上交所提交了《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的申请》,尚需上交所决定是否受理。

德邦股份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的财务顾问,其发表如下意见:德邦股份本次拟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A股股票在上交所的上市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已披露主动终止上市原因及终止上市后的发展战略,并对就决议持异议的股东的现金选择权作出了专门安排。德邦股份本次主动终止上市有利于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德邦股份聘请北京世辉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的法律顾问,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终止上市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主动终止上市已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程序,尚需取得上交所同意德邦股份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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