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农耕社会,封建皇权不允许百姓随意流动(出远门 需办“路引” ), 中华大地山川险峻 也造成古人出行困难、 乘船或坐车要消耗大量资财 。因此, 古代远游者极少 ,一些是长途贩运的商人、一些是赶考或游历的读书人(都是有钱人), 大多数人终其一生未离开过乡里。 古代出远门最多的还得说是官方人员,官员、吏卒、信使等 ,要管理庞大帝国,他们常“出差”是免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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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常因调任新岗位、考察属地和下属官吏、督办重要事项等出差吏卒出差任务更重,如征收和组织徭役、解送人员和物资、传递信件等等。近年连云港东海县“尹湾汉墓”中出土木牍就记载:东海郡 曹史 “ 师饶 ”(相当于郡政府秘书长、中级官员)在 公元前11年 的一年里 出差‌16次‌ 、 累计‌161天‌, 虽都是在东海郡及周边、总有几百公里,这在古代交通工具落后的古代已算出远门了。 官吏需经常出远门,历代帝国便对出差待遇有了详尽规定 ,就做一点简要介绍。

先说“住” 。古代乡野间没有商业客栈,为方便官员出差就要官办“驿站”体系,既可邮递信件和物资、也可接待官员住宿,秦汉时期称“邮亭”,出差时凭官方文书证明可入驻食宿(接待非无凭证人员食宿属大罪)。为节约资源,对出差官员随从人数有严格限制、食宿标准也不同,中高级官员住好的房子“传舍”、随从或其他低级吏卒出差住差的房子“ 客舍 ”。唐代驿站体系更完备, 官邮交通线以长安为中心向四方辐射, 30里设驿站、驿舍一处,全国共有1600多处、配5万多人 。驿站按水、陆两类配马、驴、船等交通工具,还划拨了驿田。

再说“食” 。秦、汉帝国都有《传食律》即“ 驿站接待饭食供给标准 ”的专门规定。汉初简牍中的《传食律》规定:使者(中级官员)吃精米,每餐半斗、每日两餐一斗,随从(低级吏卒)吃糙米也是每餐半斗;使者配一小碗(汉制四分之一升)肉酱佐餐,随从的菜肴没有明文规定,大致只能以菜汤或咸菜佐餐;因汉代食盐专卖,每人每天还配约10克盐。这里说的米不单指稻米、也包括小米,秦汉时期一斗粮食大致重3市斤、一餐就是1.5斤米饭。文职官员应吃不下这许多、体现了对官员的优待。再早60年的秦代《传食律》规定也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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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说“行” 。低级吏卒出差一般是步行,坐牛车、骑马或驴算是较好的待遇;中高级官员由驿站配给马车(秦汉时期称“ 传 车 ”),有一至四匹马(传马)不同规格、按官员等级配置。汉代还有喂马规定,除草料外每日加谷物1.1斗(2.2公升、约7市斤)、豆类1升(0.2公升、约半市斤),任务繁重的马匹还会再更多喂些谷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