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26年2月23日,海南省海口市一辆市郊公交车内突发危急状况。一名身穿红色外套的乘客,在车辆尚未抵达停靠站点时执意要求下车,遭驾驶员婉拒后情绪骤然失控,竟强行伸手抢夺行驶中的方向盘,并对司机实施肢体攻击。
据海口市公安局及海口公交集团联合通报,当日15时30分许,市郊2路公交车在运营途中发生乘客暴力干扰驾驶行为,涉事人员已被警方锁定并控制,驾驶员薛继全右臂软组织挫伤,事件虽未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但其背后折射出的规则失守与安全隐忧,亟需全社会共同反思与应对。
“耍无赖”现场
2月23日下午,海口公交市郊2路驾驶员薛继全正专注执行日常营运任务。当车辆平稳行至一处交通信号灯交汇区域时,车厢后排一名红衣男子突然起身,语气强硬地命令薛继全立即停车,称自己“必须现在下车”。
薛继全一边稳住方向盘,一边温和说明:公交线路运行严格遵循站点停靠规范,中途随意停车既违反《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也极易诱发追尾、侧滑等连环风险;他同时表示将优化后续行程节奏,尽量缩短到站等待时间,以缓解对方焦躁情绪。
面对耐心解释,该男子非但未予理解,反而面露怒容,语速加快、音量陡升,用极具压迫感的措辞对薛继全进行言语施压。随后,他快步逼近驾驶区,反复猛击驾驶室隔离门,金属撞击声在车厢内清晰可闻。薛继全始终维持职业姿态,第三次重申法规要求,恳请其稍候两站,理性配合乘车秩序。
彼时车速维持在约50公里/小时,周边主干道车流密集,多辆社会车辆紧随其后。就在这一高度敏感时刻,红衣男子猛然探身,双手直取薛继全握持的方向盘,试图强行扭转方向。
剧烈拉扯令车身瞬间出现小幅偏航,车厢内多名乘客身体前倾,发出惊呼。千钧一发之际,薛继全凭借多年驾龄形成的本能反应,双臂如铁钳般牢牢锁住方向盘,同步果断踩下制动踏板,整辆车在3秒内平稳停驻于道路右侧非机动车道旁。
令人震惊的是,该男子并未因车辆停稳而收手,反而隔着强化玻璃隔离门,连续挥拳重击薛继全右上臂,整个施暴过程持续约60秒,拳拳到肉,力度极大。
事发全程,车内除施暴者与驾驶员外尚有五名普通乘客,却无人发声制止、无人协助报警、无人尝试安抚,仅以沉默姿态全程围观。为防止冲突升级危及全体乘客人身安全,薛继全全程保持克制,未作任何肢体回应,转而掏出手机准备拨打110报警。
见此情形,红衣男子愈发狂躁,一脚踹向驾驶室侧方应急车门,伴随高声咆哮“立刻开门!不然砸烂它!”——其神情狰狞、动作激烈,已明显处于情绪崩溃临界点。为避免不可控后果,薛继全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开启车门。该男子旋即跃下车厢,跨上路边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疾驰而去,消失于街角监控盲区。
快速核查+官方回应
待男子离去,薛继全第一时间拨通110报警电话,准确提供事发时间、地点、涉事人身高体型、衣着特征、逃离方向及电动车外观等关键信息。海口市公安局云龙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技术组迅速调取车载4G实时监控视频,完整还原事发全过程;侦查组同步开展实地走访,调阅沿途17处路口高清探头录像,并对周边便利店、快递驿站等重点场所展开问询。经过连续36小时不间断追踪,警方成功锁定涉事男子真实身份及其家庭住址,目前其本人及直系亲属均已配合调查。
案件仍在依法办理中。受伤驾驶员薛继全已于当日前往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就诊,经影像学检查确认为右臂软组织重度挫伤伴局部皮下淤血,医生开具消肿止痛药物并建议静养一周。他在接受媒体回访时表示:“开公交整整18年,从没遇过这么不顾一切的人。当时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不能让方向盘脱手,全车人的命都在我手上。”
海口公交集团获知情况后,于次日上午派出安全运营部负责人携慰问金登门探视,并正式宣布将为薛继全申报集团年度“平安守护先锋奖”,以表彰其在突发暴力袭击下坚守岗位、科学处置、零事故化解危机的职业担当。
该事件经光明网、新华社客户端、海南日报等主流平台首发报道后,24小时内全网阅读量突破2.4亿次,微博话题#海口公交抢夺方向盘#登上热搜榜首,累计讨论超46万条。广大网友一致谴责该男子目无法纪、漠视生命的行径,指出此类举动绝非“脾气差”或“一时冲动”,而是严重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行为。
事件发酵过程中,海南近年发生的多起同类案件也被重新梳理呈现:2024年12月,琼海市一辆旅游大巴行驶途中,四名男子强行拖拽司机下车围殴,致其右侧第6肋骨骨折并伴有轻微脑震荡;2025年1月,三亚某社区巴士上,一名老年乘客因误听报站而迁怒司机,用保温杯猛砸其后颈,被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回溯这些案例可见,导火索往往微小得近乎荒诞——多等一站、少倒两米、报站延迟三秒……然而情绪一旦失控、规则意识缺位,再琐碎的不满也可能引爆公共安全“灰犀牛”。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公众仍存在认知误区,将袭击公交驾驶员简单等同于“吵架打架”,殊不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早已明确界定:凡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实施抢夺方向盘、殴打驾驶员、拉拽操纵装置等足以干扰正常驾驶的行为,无论是否实际引发事故,均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裁量标准:即使未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只要行为具备现实危险性,即可入刑;若行为人声称患有精神障碍,须由省级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权威结论,即便免责,其法定监护人仍须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此次海口事件,亦暴露出当前城市公交安防体系存在的结构性短板:第一,现有驾驶室隔离门虽能阻隔直接接触,但门体缝隙、玻璃可视区及应急开关位置仍存在物理干预可能,防护等级亟待升级;第二,司机遭遇暴力侵害后的响应链条尚未闭环,目前主要依赖事后奖励与心理疏导,缺乏事前预警、事中联动、事毕复盘的全流程防护机制;第三,乘客群体作为“第一响应人”的角色长期缺位,面对突发险情习惯性退缩观望,未能形成“人人都是安全哨兵”的共治氛围。
公众安全素养的培育同样刻不容缓。数据显示,超六成公交乘客无法准确说出“干扰驾驶员驾驶”的法律后果;近四成受访者认为“只要没出事就不算违法”。这种模糊认知,无形中降低了违法成本,助长了侥幸心理。
结尾
一场始于“不到站就想下车”的争执,最终演变为震动全岛的安全警示课。红衣男子那几秒钟的暴戾之举,不仅撕裂了车厢内的平静,更刺穿了我们对公共出行底线安全的基本信任。所幸,专业处置守住了最后防线;所幸,高效执法按下了及时止损键。
文明不是写在墙上的标语,而是刻进每个人行为选择里的敬畏;法律不是束之高阁的条文,而是悬于每一次冲动之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唯有加速推进公交驾驶舱智能防护系统全覆盖,构建司机身心健康动态评估与危机干预长效机制,同步开展沉浸式公共安全普法教育,推动“见危施助”成为市民自觉行动,才能真正织密城市流动空间的安全网络,让每一程公交之旅,都驶向安心、尊严与温度并存的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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