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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

保护骑乘人员出行安全

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滨州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力度、安全守护再升级

集中行动期间

交管部门将依法

对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

罚款20元

再次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罚款50元

看看谁被“点名”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违法行为曝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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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人:赵某伟

违法时间:2026年2月16日

违法地点: 黄河二路渤海十路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已通过云哨推送信息,提醒当事人接受处罚,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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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人:王某贞

违法时间:2026年2月16日

违法地点: 黄河二路渤海十路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已通过云哨推送信息,提醒当事人接受处罚,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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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人:封某良

违法时间:2026年2月18日

违法地点:黄河二路渤海十路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已通过云哨推送信息,提醒当事人接受处罚,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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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人:付某潇

违法时间: 2026年2月18日

违法地点:黄河二路渤海十路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已通过云哨推送信息,提醒当事人接受处罚 ,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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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人:胡某国

违法时间:2026年2月19日

违法地点:黄河二路渤海十路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 已通过云哨推送信息,提醒当事人接受处罚 ,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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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人:刘某亮

违法时间:2026年2月19日

违法地点:黄河二路渤海十路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 已通过云哨推送信息,提醒当事人接受处罚 ,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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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人:骆某超

违法时间:2026年2月19日

违法地点:黄河二路渤海十路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已通过云哨推送信息,提醒当事人接受处罚,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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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人:宋某海

违法时间:2026年2月24日

违法地点:黄河二路渤海十路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 已通过云哨推送信息,提醒当事人接受处罚 ,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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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人:孙某飞

违法时间:2026年2月24日

违法地点: 黄河二路渤海十路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已通过云哨推送信息,提醒当事人接受处罚,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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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人:张某杰

违法时间:2026年2月24日

违法地点: 黄河二路渤海十路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已通过云哨推送信息,提醒当事人接受处罚,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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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人:张某合

违法时间:2026年2月25日

违法地点: 黄河二路渤海十路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已通过云哨推送信息,提醒当事人接受处罚,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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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人:王某合

违法时间:2026年2月25日

违法地点: 黄河二路渤海十路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已通过云哨推送信息,提醒当事人接受处罚,罚款20元

法律链接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已于2025年7月31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即日起施行。

《》第五十六条规定:

驾驶非机动车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或者乘坐电动自行车时,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山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 第六十九条规定:

有违反本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行为之一的,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处罚不是目的 平安才是目标

保障出行安全 要从自己做起

滨州交警温馨提醒

安全从“头”开始

平安从“我”做起‌

◆本文来源:hi0543综合滨州交警发布

◆编辑:滨小州(微信:wei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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