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包头市妇联发的通报,说有个八岁小女孩自己打了个电话给亲生爸爸,说不想待在继父家,想回家。

时间是今年2月上旬,她爸爸当天就从内蒙古赶去河北把她接回来了。这事不是闹着玩的,有抖音视频为证——里面她被搂腰亲吻时整个人往后缩,脸都皱起来了;还有穿紧身裙和高跟鞋的画面,明显不适合这个年纪;更早时候,玻璃反光里还拍到过疑似男性裸露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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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后来查了,没发现性侵或虐待这些刑事违法的事。但妇联没止步于“没犯罪”,而是认定了“环境明显不合适”,要启动抚养权变更。这说明,“没违法”不等于“没问题”,孩子不舒服的身体反应,本身就是最直接的信号。

这小孩全程没人教她该说什么、该打给谁,是自己判断情况不对,然后找最信任的人求助。她妈妈当时就在旁边拍视频,没拦;继父还说“就是拍拍玩”,好像完全没意识到问题在哪;而生父听到电话立马动身,没犹豫一秒。三个人的做法放一块看,监护责任的轻重高下,其实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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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民法典》写得清楚,“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不是口号,是硬标准。孩子自己开口说“我不舒服”“我想走”,就已经满足了变更抚养权的实质条件。不需要等挨打、不需要等流血、不需要等出事——她皱眉、后仰、僵住,就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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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短视频平台还没对这类内容做识别预警,很多家长也不知道继父母跟孩子之间该守什么界线。婚姻登记时,也没人提醒一句“搂抱亲吻不是爱,要看孩子愿不愿意”。

其实她那通电话,没喊救命,没哭没闹,就只是说,“爸,我回家吧。”

她做到了自己能做的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