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金龙鱼发布2025年度业绩快报。当中披露,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51.26亿元,同比增长2.87%;利润总额48.89亿元,同比增长33.71%;归属净利润31.53亿元,同比增长26.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45亿元,同比增长193.68%。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主要是因为厨房食品、饲料原料及油脂科技产品的销量较去年均有所增加。厨房食品的销量及利润同比增长。销量的增长主要是由于新工厂产能释放的影响,以及公司销售渠道和网络的持续拓展。利润的增长,则主要得益于面粉和大米业务的业绩较上年明显改善,面粉和大米的业绩改善主要归因于原料价格同比下降以及良好的原料采购和产品营销策略。同时,部分新业务板块经营情况逐步改善。

报告期内,饲料原料及油脂科技整体板块的销量和利润均有所增长。销量的增长主要得益于良好的下游养殖业市场需求、豆粕在饲料配方中的高性价比以及公司在饲料原料销售渠道的持续性优势。同时,饲料原料业务的利润同比增长,主要是大豆压榨利润上涨,一方面本年度国内下游养殖行业需求良好,支撑了豆粕的价格走势,叠加了公司产品销售节奏较好;另一方面,2024/2025 年度南美大豆供应充足,前三季度大豆采购成本同比有所降低,尽管四季度大豆采购成本有所增加,但是全年大豆压榨利润仍然好于去年。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除上述原因外,还包含公司下属子公司益海(广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益海”)和东莞市富之源饲料蛋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富之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谨慎性原则确认的相关诉讼的预计负债损失。相关诉讼进展及确认的预计负债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益海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收到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书》,广州益海被判决构成合同诈骗罪帮助犯,判处罚金人民币 100 万元,并需对被害单位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文”)的经济损失人民币 18.81 亿元与云南惠嘉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惠嘉”)承担共同退赔责任。广州益海不服一审判决已经提起上诉,本案在二审审理中,目前一审判决并未生效。广州益海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其资产、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谨慎性原则,在广州益海截至2025 年12月 31 日的所有者权益金额范围内确认预计负债,导致公司2025 年年度净利润减少约人民币 2.61 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洪梅税务分局(以下简称“洪梅税务分局”)于 2023 年 11 月向公司下属子公司东莞富之源作出东税洪梅处[2023]1 号《税务处理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认定东莞富之源对免税项目菜粕等对应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不准确。东莞富之源对《决定书》持有异议,先后提起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东莞富之源于 2025 年 6 月24 日收到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行政判决书》,驳回东莞富之源的诉讼请求,东莞富之源不服一审判决已经提起上诉,本案在二审审理中,目前一审判决并未生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谨慎性原则,东莞富之源将依据洪梅税务分局的《决定书》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认定和计算的 2012 年 7 月 1 日至2025 年12 月31 日期间内少计的不可抵扣进项税额转出至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并同步将补缴的增值税附加税税款及滞纳金计入当期损益,导致公司 2025 年年度净利润减少约人民币4.72 亿元。

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5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企业公告)

(编辑:王璨 林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