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听得人心里一阵舒坦。

孩子被欺负了。对方估摸着也是老江湖,打完人,不慌不忙,等着谈价钱——这套流程,估计他们太熟了。先把人伤了,再拿钱摆平,最后弄个谅解书,判个缓刑,拍拍屁股走人。受害者拿了钱,咽下气;施暴者花了钱,买个平安。这些年,多少人就是这么“被和解”的。

但这回,遇上硬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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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母亲,从头到尾就一句话:

不谅解,不和解,不谈钱。

不是钱给得不够多。

是有些东西,你拿钱买不走。

轻伤二级,这四个字有多重?

很多人一看“轻伤”,以为没啥大不了。得解释一下——在法律上,只要过了“轻伤二级”这条线,就是刑事案件。

不是民事纠纷,不是赔钱了事,是得追究刑事责任的那种。

到了这一步,施暴者再想往“互殴”上扯,往“正当防卫”上靠,基本没戏了。证据锁死,伤情摆在这,不是你想狡辩就能翻盘的。

原本以为,这年头没有钱摆不平的事。

结果发现,在有些母亲眼里,钱就是废纸。

为什么她死咬着不松口?

有人可能会问:拿钱不好吗?何必非要较这个真?

这话问的,其实是两种活法。

一种是,算了,拿钱消灾,孩子也没大事,何苦结仇。

另一种是,不行,这件事得有个说法,不能让打人的人,以为拿钱就能买路。

这位母亲,选了第二种。

她要的不是赔偿,是公道。

她要的不是息事宁人,是施暴者必须为自己的拳头付出代价。

而法律里,有一条潜规则——

如果没有家属的谅解书,法院判的时候,就没有“从轻情节”。

没有从轻情节,想不进去?难了。

这回,踢到铁板了

那些习惯了拿钱平事的人,这回估计懵了。

往常好使的套路,这回不灵了。

往常能摆平的人,这回不开口了。

他们大概很久没遇到过,不为所动的人了。

在这个什么都可以明码标价的年代,还有人觉得,有些东西不能用钱换。尊严不能,孩子的委屈不能,是非对错,更不能。

有些错,必须用自由来还

这件事到最后,已经不是两个家庭的恩怨了。

是一种宣示——

别以为有点钱,就能踩着别人过去。

别以为出手伤人,最后都能花钱赎回来。

法律的门槛在那儿摆着。

母亲的底线在这儿杵着。

钱能买很多东西,但买不来一个“算了”。

这回,施暴者要买单的,不是医药费,不是赔偿金。

是自由。

有些错,真的只能用自由去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