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网吧猥亵事件:男子打游戏遭陌生女强行骚扰,法律责任如何认定…
2026年2月24日,农历正月初八,湖南岳阳一家网吧内发生了一起令人瞠目结舌的公共场所猥亵事件。一名年轻男子在包间内专注打游戏时,遭陌生女子闯入包间实施脱裤、强行触摸等不雅行为,男子受惊呼救后才被网吧工作人员与朋友合力制止。目前受害男子已报警,警方正依法调查处理,事件一经曝光便迅速引发全网热议,也让“女性猥亵男性是否担责”的法律问题成为公众焦点。
据现场视频与网吧工作人员描述,事发时男子沉浸在游戏中,对周边动静毫无察觉。一名陌生女子未经允许直接闯入包间,进门后便做出半脱裤子的出格举动,见男子未予理会,女子并未收敛,反而试图拽扯男子衣物。未能得逞后,她外出搬来一把椅子进入包间,将大腿直接搭在男子身上,持续进行肢体骚扰。男子察觉异常起身躲避时,女子更是上前强行乱摸,突如其来的骚扰让这名年轻男子惊恐不已,当场大声呼喊救命。网吧工作人员起初误以为二人是情侣发生争执,属于私人情感纠纷,不便介入干预,直至听到求救声才意识到事态严重,迅速上前与男子朋友一同制止了女子的过激行为。
这起事件中女子的行为匪夷所思,在公共场所、多人在场的网吧包间内,不顾公序良俗与他人意愿实施猥亵行为,既违背社会道德,也触碰了法律红线。有网友推测女子可能存在精神状态异常,建议其家属尽快带她接受专业精神检查,排查是否存在精神疾病,避免后续再次发生类似危害公共秩序、侵犯他人权益的事件。
事件发酵后,网友评论区趣味与理性交织,不少男网友以调侃的语气表达关注,有人戏称“为等这一幕在网吧蹲守99天,最终放弃”,还有人打趣询问涉事网吧地址,更有网友玩梗“公然违背妇女意志三年起步”,混淆了强奸罪与强制猥亵罪的法律界定。也有理性网友指出,醉酒或精神异常不能成为逃避责任的借口,无论性别,强行猥亵他人都应承担法律责任,打破了“只有女性会成为猥亵受害者”的刻板认知。
从法律层面来看,女子的行为是否需要担责、承担何种责任,答案十分明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强制猥亵、侮辱罪的保护对象为“他人”,涵盖男性与女性,不再局限于女性。违背他人意愿,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构成强制猥亵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该行为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明确,猥亵他人或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本案中,女子在网吧这一公共场所,未经男子同意,实施脱裤、强行触摸、肢体压制等行为,全程违背男子意愿,已符合强制猥亵的构成要件。即便女子事发时处于醉酒状态,根据法律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不能以此免责。若后续精神鉴定证实其案发时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女子将面临刑事处罚;若鉴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但仍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确认为无刑事责任能力,虽不予刑事处罚,也会被责令家属严加看管并送医强制治疗,并非无需担责。
这起事件也给全社会敲响警钟,性别从来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男性的身体权利与人格尊严同样受法律严格保护。长期以来,社会存在“男性不会被骚扰”的偏见,导致男性遭遇猥亵时,往往因羞耻感或不被重视而选择隐忍,无形中纵容了此类不法行为。事实上,无论男女,在面对未经允许的肢体侵犯、猥亵骚扰时,都会产生恐惧、羞耻等心理创伤,受害者都应得到尊重与保护。
同时,事件也暴露出公共场所管理的漏洞。网吧作为经营性场所,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包间门禁管理松散、工作人员初期判断失误,未能及时制止侵害行为,存在管理失职。目前涉事网吧已启动整改,加强包间监管与人员培训,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法治社会中,权利平等、责任平等是不变的准则。任何违背他人意愿、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无论实施者性别、身份如何,都必将受到法律的追究。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出门在外务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关好包间门、留意周边环境,遭遇侵害时及时呼救、保留证据并报警。也希望全社会摒弃性别偏见,正视男性受害者的权益,让“身体边界不容侵犯”的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共同守护公共场所的安全与秩序。
目前,警方仍在对女子精神状态、作案动机做进一步调查,后续处理结果将依法向社会公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猥亵不分性别,侵权必受惩处,这既是对受害者的交代,也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维护。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