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哪是接狗,这是现实版的“当代愚公移狗”。当很多人还在争论宠物到底算不算家人时,山东这位父亲用3200公里的车程给出了最响亮的回答——它不只是狗,它是养了三年的“毛孩子”,跑再远也得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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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山东菏泽。 正月初七,庄女士的父亲带家中养了三年的爱犬自驾出游,返程途经安徽某服务区时,狗狗被人误以为是流浪狗带上了车,一路“蹭游”川渝湘。发现爱犬走失后,庄女士发布寻狗视频,最终锁定狗狗将被带到福建。为接回爱犬,父亲从山东驱车约1600公里赶往福建,往返行程超过3200公里,截至发稿时仍在返程路上。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庄女士的父亲在服务区休息,把狗狗放下来排便,自己就在车里眯了一会儿。谁成想,狗狗在车辆附近徘徊时,被路过的一家人误以为是走丢的流浪狗,看着怪可怜,就顺手抱上车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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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带不要紧,狗狗稀里糊涂开启了一场“跨省旅游”,跟着人家一路从安徽玩到重庆,又从重庆晃到湖南,吃喝玩乐一样没落下。要不是庄女士在网上发了寻狗视频,正好被那位在服务区和狗狗互动过的女子看到,这狗怕是要跟着新主人“浪迹天涯”了。

经过沟通才知道,带走狗狗的好心人正准备返回福建。庄女士的父亲二话不说,开车就往外蹿。从山东到福建,单程1600公里,老爷子硬是一个人开过去了。正月初九那天,他终于接到这只“贪玩”的狗崽子,现在正往回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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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传到网上,网友炸了锅。有人说:“狗子:我只是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没想到差点把老爷子累死。”有人感慨:“3200公里,我爸连送我上大学都没跑这么远,这狗上辈子是救过这家人命吧?”也有人调侃:“这狗回去怕是得跪着吃饭,老爷子一路上估计没少念叨它。”更有网友道出真相:“说是接狗,其实是接家人。养过狗的都懂,那种感情,谁丢谁知道。”

从法律角度看,这事有点意思。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但这事儿反过来——狗没伤人,而是被人“捡走”了。带走狗狗的好心人虽然出于善意,但如果狗主人较真,完全可以主张对方构成无权占有。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不过话说回来,这事儿里双方都挺讲究:好心人没有恶意占有的意思,联系上后积极配合;庄女士一家也没跟人家计较,就想着赶紧把狗接回来。

说到底,这3200公里跑出来的不是什么大道理,就是一个朴素的念头:我的狗,我得带它回家。甭管多远,它在哪儿,家就在哪儿。

新闻来源:综合百姓关注、腾讯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