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问政山东平台留言,反映汶上县京港花园3号楼电梯存在多项问题,长期影响居民正常出行且存在安全隐患,恳请相关部门关注解决。该网友表示,京港花园3号楼为18层高层建筑,按照相关规范应配备双电梯,但该楼四个单元均仅安装了一部电梯,另一部电梯的安装事宜拖延多年,始终未得到落实。
据了解,该小区竣工于2015年,投入使用以来,仅有的一部电梯便频繁出现故障,给居民尤其是高层住户的出行带来了极大不便,而未安装电梯的电梯井仅用一块木板简单遮挡,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极易引发人员坠落等安全事故,严重威胁居民人身安全。网友进一步反馈,目前该楼仅有的一部电梯再次发生故障,截至留言时已停运14小时,期间始终无人上门维修,高层住户只能徒步上下楼,其中老年住户、行动不便住户的出行困境尤为突出。
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2018年版)第6.4.1条规定,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必须设置电梯,18层的京港花园3号楼仅安装一部电梯,已不符合相关设计规范要求。据悉,汶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此前曾针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出台相关举措,明确各部门职责、简化办理流程并提供财政补贴,助力解决居民“上下楼难”问题。
网友表示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介入调查,督促责任方落实电梯安装责任,及时维修故障电梯,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木板遮挡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建立电梯常态化维保机制,切实保障居民的出行安全与便捷,回应群众的合理诉求。
截至发稿前,相关部门暂未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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