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庆新闻网)

转自:安庆新闻网

2月25日市民朋先生咨询:迎江区长风乡土地征收后,村里留存了百分之二十的补偿金,有没有政策依据?

市资规局回复:经核实,关于留存土地补偿款百分之二十政策依据问题,《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被征收的土地已经确权到户的,土地补偿费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归被征地农户所有,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补助费全部归被征地农户所有;被征收的土地未确权到户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关于如何使用问题,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应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具体分配方案。具体会议的组织召开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

2月25日市民李先生反映:宜秀区大龙山镇永林村2023年有人偷盗黄土资源。

市资规局回复:经核实,反映的是鸿禧项目,2023年安庆市中城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委托安庆宇虹拍卖有限公司对鸿禧项目土地征收涉及地上种植的苗木及多余土方进行公开拍卖,2023年2月28日成交,成交单位为安徽省跃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并于2023年3月签署施工合同,对一期260亩和二期部分地块根据图纸标高进行平整,并将多余土方进行外运。目前二期涉及大龙山镇范围地块因未征收,暂未施工,项目施工范围未超出征收区域,未发现偷盗行为。

2月25日网友咨询:怀宁县茶岭镇万福社区有没有征迁计划?

市资规局回复:经核实,网友所在的茶岭镇万福社区社塘村民组位于安庆经开区高铁新区规划范围内,目前高铁新区起步区正在进行征地拆迁、项目建设,该村民组暂无征迁计划。后期将根据高铁新区建设需要,逐步推进高铁新区规划区内征地拆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