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矿产事业是国家资源安全、能源安全、生态安全与国防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简称 “地矿部”)成立于 1952 年,1998 年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撤销,是新中国长期统一管理全国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地质环境监测、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科技研究与人才培养的核心职能部门。在四十余年发展历程中,地矿部构建了覆盖行政管理、资源勘查、工程建设、矿产开发、高等教育、科研测试、技术服务、宣传出版、医疗保障的全链条组织体系,为我国摸清资源家底、保障能源矿产供给、支撑工业化城镇化建设作出了不可替代的历史贡献。
1998 年以来,原地矿部所属机构按照政企分开、政校分开、院所转制、管办分离、队伍属地化的原则系统性重组,行政职能并入政府部门,地勘队伍企业化或属地化,高校划转教育部或地方管理,科研院所转为科技型央企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时至今日,源自地矿部的各类机构仍是我国地质矿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领域的主力军,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生态文明建设、地质灾害防治、资源高效利用中发挥核心作用。本文按照行政机关、中央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其他单位五大板块,系统梳理地矿部机构的历史沿革、职能传承与发展现状,全文纯文本、无表格,结构严谨,可直接用于正式文稿与研究材料。
二、源自地质矿产部的行政机关
原地矿部的行政管理职能历经地质矿产部 — 国土资源部 — 自然资源部三级演变,行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由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矿业联合会等机构承接,形成 “多部门协同监管 + 公益地质服务 + 行业自律服务” 的现代化治理格局。
(一)自然资源部
1998 年撤销地质矿产部后,其矿产资源管理、地质勘查管理、地质环境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地质资料管理等核心行政职能,与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共同组建国土资源部。2018 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国土资源部整合相关职能组建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是原地矿部行政职能最核心、最完整的承接主体。自然资源部负责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生态修复、地质资料汇交与利用、海洋地质管理等工作,全面延续地矿部资源管理与地质管理职能。
(二)中国地质调查局
1999 年依据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组建中国地质调查局,作为自然资源部直属副部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专门承担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工作,是地矿部公益地质职能的专属传承载体。中国地质调查局统一管理全国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组织实施区域地质调查、矿产资源远景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海洋地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地质数据建设与服务,为国家能源资源安全、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建设提供基础地质支撑。其内设机构、直属中心、区域地质调查中心均由原地矿部直属地质调查机构、大区地质所整体转制而来,人员、业务、体系一脉相承。
(三)地方地质矿产管理机构
省级及以下原地矿厅(局)在改革中逐步整合,多数并入自然资源厅(局),内设地质勘查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生态修复、矿业权管理等职能处室,延续地方地质矿产行政管理职能。全国各省(区、市)普遍保留地质局、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等事业单位,作为政府直属公益机构,承担公益性地质调查、地勘行业服务、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地质资料服务等职能,业务体系、管理模式、历史脉络均直接源自地矿部垂直管理体系,构成全国地质矿产管理与服务的基层网络。
(四)中国矿业联合会
原地矿部主管的中国矿业学会、中国地质矿业协会等整合组建中国矿业联合会,承接地矿部部分行业协调、服务、自律、交流职能,开展矿业政策研究、行业统计、标准制定、技术推广、国际合作、会展交流、信用评价等工作,成为政府与地勘单位、矿山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完整传承地矿部统筹矿业行业发展、服务市场主体的使命。
三、源自地质矿产部的中央企业
原地矿部直属及归口管理的地质勘查、矿产开发、工程建设、装备物资企业,经过重组整合、企业化改制,形成多家以地质勘查、资源开发、生态修复、工程技术为主业的中央企业,成为保障国家战略资源安全的 “国家队”。
(一)中国矿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作为新组建的国家矿产资源领域旗舰央企,整合吸纳了原地矿部系统优质矿产勘查开发资产与队伍,聚焦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储备与贸易,承担国家矿产资源保障核心任务,是地矿部资源战略保障职能在新时代的集中体现。
(二)中国冶金地质总局
前身可追溯至原地矿部冶金地质勘探队伍,后独立建制为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央企,主营地质勘查、资源开发、工程勘察、基础施工、生态修复、检测测试等业务,覆盖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非金属等多矿种勘查开发,是我国冶金地质与综合地质勘查的主力军,传承地矿部金属矿产勘查核心力量。
(三)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长期归口地矿部与煤炭工业部双重管理,后划归国务院国资委,以煤炭、化工资源勘查为主业,拓展生态修复、地理信息、工程建设、新能源地质等领域,是我国能源地质勘查核心力量,完整承接地矿部煤炭与化工地质勘查职能。
(四)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整合原地矿部黄金地质勘查队伍、黄金矿山企业组建而成,是我国黄金资源勘查、开发、冶炼、深加工的龙头央企,承担国家黄金战略储备任务,传承地矿部贵金属矿产勘查开发体系。
(五)中化地质矿山总局
主营化工矿产地质勘查、资源开发、工程施工、生态修复,原为地矿部化工地质专业队伍,后划转中国中化集团,是我国磷、硫、钾盐等化工矿产资源保障核心力量。
(六)地方化与专业化重组企业
原地矿部各大区地质勘查局、省属地勘局、专业勘探队、矿山建设公司、物资供销公司,多数实行属地化、企业化改革,组建省级地质矿业集团,成为地方资源开发与生态修复骨干企业;部分专业化队伍并入中国节能、中国建材、中国能建等央企,在地质灾害治理、矿山修复、工程勘察等领域持续发挥作用。
四、源自地质矿产部的高等院校
原地矿部构建了以5 所直属本科高校为核心、一批专科与职业院校为支撑的地质矿产人才培养体系,被誉为地质人才 “五大地院”,1998 年高校改革中划转教育部或地方管理,至今仍以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地质工程等为顶尖优势学科,是我国地质矿产领域高端人才与技术骨干的核心来源。
(一)教育部直属高校
中国地质大学
前身为北京地质学院,1952 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天津大学等校地质系科合并组建,长期为地矿部直属重点高校,1987 年更名为中国地质大学,分武汉、北京两地办学,1998 年划转教育部直属,是国家 “211 工程”“双一流” 建设高校。学校以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为世界一流学科,覆盖矿产普查、油气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地质工程、地球物理、地球化学等全领域,被誉为 “地质教育最高学府”,为国家培养了大批院士、科学家、地勘领军人才与管理干部,完整传承地矿部高等教育龙头地位。
(二)并入教育部高校的原部属院校
- 吉林大学(地学部)
- 合并原地矿部直属长春地质学院,该校是东北地质人才培养重镇,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实力雄厚,并入后成为吉林大学优势学科板块。
- 长安大学
- 合并原地矿部直属西安地质学院,以地质工程、矿产普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为特色,服务西部能源资源开发与交通工程地质保障。
- 成都理工大学
- 前身为成都地质学院,原地矿部直属高校,划转四川省管理,“地质学” 入选国家 “双一流” 建设学科,在油气地质、核地质、地质灾害防治、沉积地质等领域国内领先,是西南地质与能源人才核心基地。
- 河北地质大学
- 前身为河北地质学院(宣化地质学校),划转河北省管理,以资源勘查、地质经济、水文水资源、环境工程为特色,是华北地区地质与经管复合型人才培养重要平台。
- 东华理工大学
- 前身为华东地质学院,以放射性地质、核资源勘查、核地质工程为特色,被誉为 “核地矿人才摇篮”,划转江西省管理,服务国家核工业与核能发展。
原地矿部直属地质职工大学、干部学院、地质学校、技工学校,多数合并升格为本科或职业本科院校,或组建地质职业技术学院,如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甘肃地质职业学院等,形成覆盖基础地质、资源勘查、工程勘察、地质灾害治理、测绘地理信息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与本科高校形成互补。
五、源自地质矿产部的科研机构
原地矿部拥有我国地质领域规模最大、学科最全、成果最丰富的科研院所体系,涵盖基础地质、矿产资源、地质力学、水文环境、海洋地质、实验测试、勘探技术、地质情报、规划研究等领域,1999 年院所转制中分为公益一类科研机构与科技型央企两类,至今仍是地质科技创新核心载体。
(一)中国地质科学院
1956 年建院,原地矿部直属综合性科研龙头,现为自然资源部直属、中国地质调查局管理的公益一类科研机构,是国家地质科技创新核心平台。院部下辖地质研究所、矿产资源研究所、地质力学研究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等核心院所,承担基础地质理论、成矿规律、地质灾害机理、生态地质、实验测试、标准物质等研究,拥有多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与研究中心,完整传承地矿部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核心力量。
(二)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科研与调查机构
由原地矿部大区地质所、专业调查中心转制而来,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天津、沈阳、南京、武汉、成都、西安、广州等区域地质调查中心,负责各大区公益性地质调查与科技创新;
- 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承担海洋地质、海岸带地质、天然气水合物调查研究;
- 发展研究中心(全国地质资料馆),负责地质战略研究、地质资料馆藏与服务;
- 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岩溶地质研究所、物化探研究所、勘探技术研究所等专业机构,专注水文环境、岩溶地质、地球物理化学勘查、钻探技术研发。
原地矿部一批应用技术型院所转制为企业,纳入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国矿冶科技集团等平台,聚焦勘查装备、探测技术、矿山治理、检测服务,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
- 勘探技术研究所、钻探机械研究所,转型地质装备研发与工程服务;
- 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主攻矿产资源高效利用、绿色选矿、固废资源化;
- 地质测试中心、岩矿测试院所,转为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
原地矿部标准化研究所、地质科技情报研究所、地质博物馆、地质数据中心等保留公益属性,承担行业标准制定、科技情报服务、科普教育、地质数据共享等公共服务职能,是地矿部基础性、公益性技术支撑体系的延续。
六、源自地质矿产部的其他单位
除行政、央企、高校、科研机构外,原地矿部还建立了覆盖出版传媒、教育培训、医疗救护、物资装备、会展交流、后勤保障的完整配套体系,至今持续服务地质矿产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出版传媒单位
地质出版社、中国大地出版社
原地矿部直属专业出版机构,现为自然资源部主管,出版地质矿产教材、专著、标准、规程、图件、科普读物,主办《地质学报》《地质论评》《中国地质》《矿床地质》等顶级学术期刊,是地质行业知识传播、学术交流、技术推广、文化传承的核心平台。
(二)教育培训与技能鉴定机构
原地矿部管理干部学院、职工培训中心、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改革后并入高校、央企或行业协会,承担地勘行业干部培训、继续教育、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等职能,支撑地质队伍能力现代化建设。
(三)医疗与职业健康机构
大型地质勘查基地、矿区配套职工医院、职业病防治院、地质灾害急救中心,多数移交地方卫生部门或改制为社会化医院,重点保留尘肺病防治、野外急救、创伤救治、职业健康体检等特色专科,长期服务地质队员、矿山职工与周边群众健康保障。
(四)物资装备与会展机构
原地矿部物资供应总站、地质装备展销中心、仪器设备服务中心,转型为地质装备供应链、仪器研发与技术服务企业;由地矿部发起的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中国地质勘查技术装备展览会,由自然资源部、行业协会与央企主办,成为全球顶级矿业与地质技术交流平台,延续地矿部对外开放、技术引进、装备推广职能。
(五)地质博物馆与科普机构
中国地质博物馆及各省地质博物馆,均由原地矿部门建设管理,现为公益一类科普机构,承担地质标本收藏、展示、科普教育、文化传播职能,是全民地球科学素养提升的重要阵地。
七、历史意义与时代价值
地质矿产部虽已撤销,但其留下的机构体系、科技实力、人才队伍、行业文化,深刻塑造了我国自然资源与地质矿产事业格局,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与时代价值。
第一,筑牢国家资源安全根基,构建全国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保障体系,实现能源矿产从空白到自给、关键矿产从依赖到自主的历史性跨越,支撑工业化、城镇化、国防现代化建设。
第二,形成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体系,高校育人、科研攻关、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工程应用闭环衔接,推动地质科技从传统地表调查迈向深空、深海、深地探测,支撑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第三,培养规模宏大的地质人才队伍,从院士科学家到一线地质队员,代代坚守 “以献身地质事业为荣、以艰苦奋斗为荣、以找矿立功为荣” 的行业精神,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与资源保障力量。
第四,支撑生态文明建设与能源转型,源自地矿部的机构全面参与矿山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治、碳汇地质、新能源资源勘查、地下空间开发,助力 “双碳” 目标与美丽中国建设。
第五,探索地勘队伍改革发展路径,开创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分开、队伍属地化、企业化、市场化改革模式,为全国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提供成熟经验。
八、结语
地质矿产部是新中国地质矿产事业的奠基者、组织者、引领者,其机构血脉已融入行政机关、中央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与配套服务单位之中,成为我国自然资源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天,这些源自地矿部的机构,以全新姿态坚守为国找矿、为民服务、为生态护航的初心使命,推动地质矿产事业向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国际化、安全化转型,在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支撑高质量发展中承担新使命、展现新作为,为加快建设资源强国、科技强国、制造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提供坚实地质支撑,续写新时代中国地质矿产事业的辉煌篇章。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