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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在来宾市忻城县国道242线一处三岔路口,一辆三轮车因闯红灯,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所幸未造成人员受伤。
当天19时许,忻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城关镇古饶村龙归三岔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大队执勤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处置。事发路口为交通信号灯管控路口,现场一辆小轿车横停在道路左侧,右侧车头有明显刮碰损坏痕迹;一辆无牌电动三轮车侧翻于小轿车车头前方,车头雨棚已破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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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三轮车驾驶人樊某称,是左转的小轿车撞到了自己,而小轿车驾驶人罗某则当场拿出行车记录仪视频,还原了事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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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视频中清晰可见,罗某驾驶小轿车行至该三岔路口后,在左转车道停止线内等候左转信号灯,待左转绿灯亮起后才起步左转。行驶过程中,罗某发现一辆快速直行的三轮车,立即将车停下,而三轮车驾驶人樊某发现小轿车后采取紧急措施,导致车辆侧翻,车棚随即碰撞到小轿车左侧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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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樊某驾驶三轮车通过路口时,无视交通信号灯指示闯红灯直行,这是此次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面对事实,樊某无异议。最终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樊某赔偿罗某的车辆维修费用,其自身的三轮车维修费用则自行承担。
交管部门在此提醒,无论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还是行人,行经路口时都要严格遵守交通信号指示,减速慢行、仔细观察,坚决杜绝闯红灯、抢行、加塞等交通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驾驶人更要增强安全意识,无牌车辆切勿上路,行驶中遵守道路通行规则,摒弃侥幸心理。全体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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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黄崇焊
内容来源:来宾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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