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父亲退休金每月五千,母亲没有收入。我每月给他们两千,妻子觉得太多,说养老金够花了。直到邻居因赡养费闹上法庭,我才认真研究起民法典的规定。这笔账,不是简单的给多给少。
一、我的家庭难题
结婚第三年,赡养费成了我和妻子的争议点。
父亲企业退休,养老金五千出头。母亲早年下岗,只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月两百多。我每月固定给二老两千,逢年过节另给。
妻子算了一笔账:父母在农村,房租不用出,菜自己种,五千块足够。我们房贷八千,孩子幼儿园三千,再给两千压力太大。
我反驳:父母养我二十年,给钱是应该的。再说村里人问起,父母也有面子。
争执不下,谁也没说服谁。直到去年春节,邻居老陈家的事让我改变了想法。
二、一场赡养官司的启示
老陈的孩子在外地工作,多年不给钱。老陈夫妇起诉到法院,要求每月赡养费一千五。
法院判决结果出乎村里人意料:支持了老陈的诉求,但金额不是一刀切。
法官依据的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关键考量因素:
- 老陈夫妇养老金合计四千,低于当地农村人均消费支出
- 老陈患有糖尿病,需长期用药
- 儿子月收入一万二,有支付能力
- 当地农村人均消费支出每月约一千八百元
最终判决儿子每月支付八百元,另承担医疗费自费部分的三分之一。
老陈儿子不服:父母有钱还判我给?法官解释:养老金是父母的合法收入,不影响子女赡养义务,但金额会酌情考虑。
三、民法典的明确规定
我翻遍了《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理清了几个关键问题:
赡养费是义务,不是礼物
只要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子女就必须赡养。这不是"有钱就给点",是法律责任。拒不支付,父母可以起诉,法院可强制执行。
养老金不抵消赡养义务
父母有养老金,子女仍需赡养。但法院判定金额时,会将父母收入作为考量因素。收入越高,子女支付金额可能相应降低。
赡养包括三部分
项目 内容
经济供养 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
生活照料 日常起居照顾,或支付护理费用
精神慰藉 探望、问候,不得忽视冷落
只给钱不探望,也算未尽赡养义务。
四、这笔账怎么算合理
咨询了律师朋友,了解到法院通常参考的计算方式:
第一步:确定父母合理需求
包括基本生活、医疗、护理等支出。参考当地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和城市差异较大。
第二步:核算父母收入
养老金、房租收入、其他子女赡养费等,从总需求中扣除。
第三步:确定子女分摊比例
多子女家庭均摊;独生子女独自承担。同时考虑子女收入、家庭负担、当地生活水平。
举例说明:
假设父母在农村,月需求三千元,养老金合计五千。理论上无需子女补贴。但若父母患病需长期护理,护理费每月四千,超出部分子女应分担。
五、我和妻子的和解
弄清法律规定后,我和妻子重新商量:
现状调整: 每月给一千五,逢年过节另给。比原来少五百,但形成固定约定,减少争执。
增加非经济赡养: 每周视频通话,寒暑假接孩子回去住。父母更在意的是"被需要",不是钱。
建立医疗储备: 每月另存五百作为父母医疗基金,专款专用。这笔钱不动,父母有安全感,我们也有底。
明确边界: 弟弟还在读书,父母若有额外大额支出,我和他共同承担,不单独扛。
妻子最终接受这个方案。她说:"不是舍不得钱,是怕没个章法,给多少都填不满。"
六、给独生子女家庭的建议
提前沟通: 婚前或父母退休前,和配偶、父母三方开诚布公谈预期。避免一方觉得"应该的",另一方觉得"被绑架"。
书面约定: 兄弟姐妹间最好有书面分摊协议,避免日后扯皮。口头承诺容易变卦。
保留凭证: 转账备注"赡养费",现金支付让老人写收条。不是信不过父母,是防万一有纠纷。
关注精神需求: 法院已判决多起因"只给钱不探望"引发的案件。常回家看看,是法律也是人情。
赡养父母不是简单的数学公式。民法典规定了底线,但家庭的温度在于协商和体谅。
父母那代人习惯"不给子女添麻烦",我们这代人容易"给钱就是尽孝"。或许真正的孝顺,是坐下来听他们说想要什么,而不是我们以为他们需要什么。
互动话题: 您每月给父母多少赡养费?和配偶商量过吗?欢迎分享家庭理财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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