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她戴头花的样子,像我老婆年轻的时候。”这是猥亵犯王某面对警方审讯时,给出的作案动机。
近日,北京一男子王某因在地铁连续三次猥亵同一女性,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事情是这样的。
小玉每天乘坐地铁通勤。早高峰拥挤,她站在座位前端。第一次被猥亵时,她感觉到有人反复触碰大腿和腰臀部。拥挤的车厢里,她以为是不小心,下车离开。
第二天,同样的情形再次上演。监控显示,王某紧贴小玉身后,身体前倾,还有抚摸、闻头发的动作。
连续三次后,小玉报警了。
警方通过监控锁定王某。他交代,因为小玉戴头花、气质清纯,背影很像自己妻子年轻时的样子,就摸清了小玉的通勤时间和车厢,专门等候尾随作案。
这个解释,比猥亵本身更令人作呕。
“像我的妻子”——这句话本该是美好的怀恋,却被用来为犯罪行为开脱。那个被拿来类比的女人,如果他真的爱她,此刻应该在为他感到羞耻。
更可怕的是,王某不是临时起意,而是精心策划。他摸清了小玉的通勤规律,算准时间,守候在同一车厢。这不是一时冲动,这是有计划、有预谋的犯罪。
地铁里的咸猪手,为什么难以定罪?
很多人不知道,普通的“耍流氓”和“强制猥亵罪”之间,有一条明确的法律红线。
检察机关为什么能以强制猥亵罪起诉王某?关键在于三点:一是地铁拥挤的环境客观上限制了被害人反抗;二是利用被害人恐慌心理;三是连续多次作案,主观恶性明显。
换句话说,不是所有地铁咸猪手都能判刑,但王某这样的,必须判。
这起案件给小玉造成的伤害,远超很多人的想象。
事发后,小玉害怕乘坐公共交通,甚至想换房、换工作,彻底远离这个区域。一个普通上班族,每天通勤的路,成了噩梦开始的地方。因为一个人的恶行,她要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甚至考虑搬离自己熟悉的环境。
这就是猥亵犯罪的可怕之处——它不只是在身体上留下痕迹,更是在心理上种下恐惧。而这种恐惧,会伴随被害人很长时间。
八个月,多吗?
对于王某来说,八个月有期徒刑意味着失去自由,意味着留下犯罪记录,意味着他的家人知道他做了什么。但对于小玉来说,这八个月远远不够抚平她的创伤。
有人说,摸几下而已,判这么重?
但法律保护的不是“摸几下”这个动作,而是每个人在公共场所的安全感和尊严。如果地铁里的女性都要担心身后是否有人在伺机猥亵,这个社会的安全感从何而来?
王某用自己的行为给出了答案:再“美好”的动机,也掩盖不了犯罪的事实。
最后说三点建议:
遇到类似情况,第一时间报警,不要忍气吞声。小玉在第三次遭遇后果断报警,这是正确的选择。
尽量记住嫌疑人特征,为警方提供线索。监控是好帮手,但不是每个角落都有监控。
不要因为“只是摸了一下”就放弃维权。今天的小恶,可能就是明天的大恶。
至于王某那个“像妻子年轻时候”的借口,正如一位网友所说:你妻子要是知道你这么“怀念”她,大概只想跟你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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