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森川
我们不难看到:父母生养儿女,一口奶一口饭、一把屎一把尿的哺育,在儿女还不能走路或者蹒跚学步的幼年,总是把儿女抱在怀里或者扛在肩上。这是滿满的疼爱,也是法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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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网上看到一种离奇现象:“儿女咒父母早点死”。一例:父亲生病处于昏迷状态,儿子在床前照护了五个月之时,向父亲哀求:“爹你闭眼吧,我还有车贷房贷、儿子要养。”致使父亲眼角流泪离世。又一例:父亲病危,儿子请假七天回家准备办丧事父亲却未死,儿子不耐烦地说:“你要死赶紧死,我只有七天丧假。”父亲绝望中喝农药自杀。居然在评论区有不少人说儿女有理,指责持反对意见的人是“道德绑架”,甚至还诅咒自己父母早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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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百思不得其解。这个社会怎么啦?不说中华民族有几千年的“孝道”传统,就连动物的反哺都不及。白居易在《慈乌夜啼》中写道:“慈乌失其母,哑哑吐哀音/声中如告诉,未尽反哺心”。说慈乌在丧失母乌之后的叫声,像是在告诉我们,它没有尽到反哺的孝心。《增广贤文》中说:“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 希望和诅咒父母早死违反了人类最起码的道德底线,应该受到道德舆论的谴责。同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逼迫、胁迫或者帮助父母自杀身亡的行为,都构成故意杀人罪。虐待、遗弃、不赡养父母,致使父母死亡的,构成虐待罪、遗弃罪。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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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辩解:“久病床前无孝子”。这只是一种社会现象,而不是道德约定和法律规定。有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却发网络视频为咒父母早死的人开脱,引出网友发表种种所谓“理由”:儿女要工作呀;儿女没时间陪护呀;儿女支付不起医疗费呀;这个父亲或母亲太严苛呀;这个父亲或母亲脾气大性格古怪难伺候呀。生命权是人最基本的权利,非法定理由与法定程序不允许剥夺。对待恩重如山的父母,觉得防碍了自己就想剥夺其生命权,对待别人又会怎样?还有人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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