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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本文作者:熊超律师

(京师律所西班牙马德里合作办公室筹建负责人)

西班牙正推进《数字环境未成年人保护法》立法,拟以法律形式禁止16岁以下未成年人注册使用社交媒体,并将个人数据处理同意年龄统一提升至16周岁,强制平台建立严格年龄核验机制,严禁以自主勾选年龄替代有效验证,同时强化算法管控与有害信息治理,对违规平台施以重罚。这一严格规制路径,与澳大利亚已落地的禁令形成呼应,标志着全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进入硬法兜底、平台担责的新阶段。

澳大利亚已于2025年12月10日正式实施《2024网络安全(社交媒体最低年龄)修正案》,成为全球首个立法禁止16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主流社交媒体的国家,覆盖TikTok、Facebook、YouTube等十大平台。法律不设家长同意豁免条款,要求平台必须采取身份证件核验、年龄估算等可信措施阻断未成年注册,违规最高可处4950万澳元罚款,且仅追责平台、不处罚未成年人与监护人。实施不足两月,已有超470万个未成年账户被清理,以刚性执法压实平台第一道防线。

两国立法共同指向三项核心逻辑:法定最低年龄红线、强制有效年龄验证、平台严格法律责任,以源头管控应对网络欺凌、隐私泄露、沉迷与不良信息侵蚀,为全球提供了可借鉴的规制范本。

我国已构建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保护专章、《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推行未成年人模式、实名认证、消费限制、沉迷防治等措施,监管与司法实践持续发力。例如,17岁未成年人高额打赏案中,法院终审认定平台核验不严、监管缺位,判决平台与监护人分担责任;多地查处网络欺凌、违规诱导未成年人交友群组,关停违法账号并处罚运营机构。但对标域外严格准入,我国规制仍存在明显短板。

一是未设定统一法定注册年龄,仅依赖监护人同意与未成年人模式,未从源头阻断低龄儿童违规注册,大量未成年人借用成人账号绕过监管,保护底线悬空。二是年龄验证流于形式,多为自填年龄、简易实名,缺乏权威身份对接与不可绕过的技术核验,租售账号、伪造信息频发,未成年人模式极易被破解。三是平台责任偏软、惩戒不足,重倡导轻强制,对核验失效、内容管控不力、欺凌处置滞后的处罚力度有限,企业保护动力弱于流量追求。四是协同治理不到位,家庭监护、学校教育、平台防控、司法救济衔接不畅,网络欺凌、隐私泄露等问题处置效率不高,未成年人权利救济渠道不够便捷。

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社交媒体法律规制,应立足国情吸收域外经验,走分级准入、技术赋能、严责落地、协同共治的道路。

首先,确立分级年龄准入规则,明确13岁以下禁止注册公开社交平台,13—16岁需监护人书面同意并绑定监护账号,以民事行为能力划定合法使用边界。

其次,建设国家级权威年龄验证体系,推动政务身份数据加密对接平台,以匿名化年龄凭证替代信息采集,从技术上封堵冒用与伪造。

再次,强化平台严格责任,提高违法罚款上限,将年龄核验、内容分级、欺凌快处、算法透明纳入合规考核,对失职平台追究行政、民事乃至刑事责任。

最后,健全全链条协同机制,压实家庭监护与学校教育职责,建立网络欺凌一键举报、快速处置与隐私保护联动机制,以典型案例统一裁判尺度,将数字素养教育纳入校园与家庭指导。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不是简单“一刀切”禁止,而是法治、技术与教育的平衡。西班牙与澳大利亚的严格准入,揭示了源头规制的必要性;我国的完善路径,应在保障安全与尊重数字权益之间找到最优解,以良法善治为未成年人筑起坚实数字屏障。

作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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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超律师

京师律所(全国)刑委会刑民交叉研究中心研究员

京师律所(全国)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京师律所西班牙马德里合作办公室筹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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