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遵义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被遵义市汇川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9.5万元一事引发关注。

澎湃新闻查询行政处罚决定书发现,该医院存在三项违法事实,其中5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长达6年,前述人员出具的检测报告由注册在本机构内持有医学影像医师资质的杜某在未经亲自诊查、调查下签字;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独立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等。

据“信用中国”载明的违法事实显示,遵义市汇川区卫生健康局依法查明遵义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使用未取得医学影像医师和技术资质的工作人员覃某、胡某、黄某、樊某、伍某于2019年至2025年期间在该机构独立操作眼科A/B型超声诊断仪,为患者张某等20余人开展眼部A/B型超声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由注册在本机构内持有医学影像医师资质的杜某在未经亲自诊查、调查下进行签字;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培训合格证明、未授权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陈某一于2025年2月24日10时9分独立为患者何某开具左氧氟沙星滴眼液;安排杜毅力于2022年6月7日至2025年11月4日期间,每周按照“签到本 杜某”中签到日期14时至17时30分的工作期间,为赵某等14名患者在遵义某医院眼科开具A/B型超声检测报告,在未亲自诊查、调查情况下进行审核签字。

该卫生健康局认为,遵义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经合议小组讨论,决定给予此医院警告,并处罚9.5万元的行政处罚。

遵义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官网资料显示,遵义爱尔眼科医院隶属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是由遵义市卫健局批准成立的二级眼科专科医院,“医院建院五年来,始终坚持以技术强实力,为老百姓提供安全、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获得了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患者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