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低价套餐”“快速施工”的幌子,却精心设计装修合同陷阱,让市民的安居计划变成糟心的财产损失……近日,静安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以装修为名的合同诈骗案,犯罪嫌疑人专挑线上找装修的市民下手,用低价吸引、以部分施工做“障眼法”,收款后立刻失联跑路,导致多名被害人装修梦碎。
付款后被“工头”拉黑剩一地拆旧垃圾
“3.3万元装修款付了,工人跑了,房子只拆了旧,垃圾堆得满地都是。”2025年3月,被害人钟女士至公安机关报案时说道。
2025年1月,钟女士在社交平台发布了寻找装修工人的帖子,很快就有人私信回应。对方自称杨某某,不仅报出人民币4万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的低价装修套餐,还针对房屋布局提出不少装修建议,这让钟女士放下了戒心,当即添加其微信详谈。随后,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约定4万元包含全部装修工程,但由杨某某负责联系采买。合同签完不久,钟女士爽快地支付了第一笔款项。几天后,杨某某带着两名工人进场拆旧,还拍着胸脯保证“师傅经验丰富,放心等着住新家”。可没过不久,杨某某又催促钟女士支付第二笔款项,声称要提前采购建材才能衔接工期。想着工程能顺利推进,钟女士没有多想便完成了转账。然而这次转款后没过几天,钟女士发现自己竟被杨某某拉黑了。此时,房屋工程仅完成小部分,满地建筑垃圾无人清理,3.3万元装修款打了水漂。
2025年5月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同年8月,杨某某被侦查人员抓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发现钟女士并非唯一受害人,除钟女士外,杨某某还用类似的方法先后向魏某某、朱某某等多名被害人骗取装修款。
检察官拆穿“履约瑕疵”辩解
2025年11月,本案移送静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到案后拒不供述,辩称签订装修合同后,已经基本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履约,只不过履行存在瑕疵,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试图将诈骗行为辩解为普通合同纠纷。
承办检察官没有被表面说辞迷惑,而是通过梳理聊天记录、转账截图、多名被害人的陈述及施工人员的证言等证据,围绕合同履行细节、资金去向等内容,有针对性对杨某某进行讯问,继而还原了骗局真相。
现有证据足以证明,客观上,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根本没有能力履行合同。此前杨某某因装修合同纠纷已被限制高消费,为躲避债务来到上海,其在沪并无正规装修施工资质,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他人公司资料用于物业装修报备。主观上,他也根本不想履行合同。他安排工人拆旧也只是“障眼法”,要么仅完成拆旧、部分水电工程拖欠工钱,要么只购买少量材料,以“采购建材”“支付工时费”等名义诱骗被害人继续付款。一旦拿到钱款,他就立刻拉黑被害人逃避履约,将骗来的钱用于偿还个人欠款和日常花销。“上述的犯罪手法是合同诈骗罪中典型套路,即先以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检察官这样说道。
经查证,2024年11月至2025年7月间,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与被害人胡某某、钟某某、宋某某等人签订施工合同。其间,杨某某通过仅履行小部分装修工作的方式,骗取上述被害人装修合同款共计13万余元。
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5年12月10日,静安区检察院对杨某某提起公诉。日前,一审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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