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浔阳区新增

交通违法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遏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江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浔阳大队决定在浔阳区新增3处交通违法抓拍设备,对在设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临时停车标志和告示牌的重点路段、时段停车,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全天候抓拍取证并依法处罚。现将具体内容通告如下,通告期限为10日。

设备地点

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浔阳路与梅绽坡路口

在设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临时停车标志和告示牌的重点路段、时段停车,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

长虹大道火车站立交桥南侧下行匝道口

庐山南路长途汽车站长虹驿站出口处

特此通告

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浔阳大队

2026年2月25日

来源:九江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