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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晚间,*ST阳光(000608)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当日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时间退回到2025年4月22日,*ST阳光因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ST阳光2025年业绩“踩线”达成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ST阳光2025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显示,*ST阳光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为-2.28亿元,净利润为-2.18亿元,扣非净利润为-2.25亿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3.33亿元,期末净资产为20.77亿元。

*ST阳光2025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略高于3亿元门槛,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七项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亦无其他应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ST阳光提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批存在不确定性。

值得一提的是,*ST阳光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时,因未披露预计2024年度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亏损的情形,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收到广西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公司也因此面临大批投资者索赔诉讼。

根据已有信息,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3月21日期间买入且持有*ST阳光股票,无论在2025年3月22日及之后是否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