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当前我国面临的主要犯罪类型和危害最突出的犯罪类型之一,近年来,公检法机关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惩了一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意义重大。社会公众也应该提高警惕,谨防个人信息泄露,不轻信陌生电话、不随意转账,遇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警或向官方渠道核实,避免落入诈骗陷阱。

【案情简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起被害人转变为加害人的案件引发关注。2021年2月,被告人高某因受“高薪”引诱,偷渡至缅甸加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高某加入诈骗集团后,根据上级安排,冒用他人身份打造“高端”人设,通过K歌类娱乐软件寻找女性作为诈骗目标,诱导被害人至社交软件聊天,使用内部“话术”与对方培养感情。待取得被害人信任后,以投资名义诱使被害人在该诈骗集团控制的APP平台充值、投资,此后再以交税和保证金为由诱骗被害人继续充值。经查,高某在参加诈骗集团期间诈骗金额共计17余万美元。此后,高某欲从犯罪集团逃跑,但未能成功,被抓回殴打,之后其联系国内家人向诈骗集团支付高额“赎金”才得以回国。法院认为,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高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决定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同时依法追缴其犯罪所得,退赔被害人。

【“境外高新”套路解析】

“境外高薪”类诈骗通常具有以下典型套路:

套路一:发展下线、诈骗资金

境外组织指挥,境内发展“代理”,利用“黑灰产”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通过社交平台、招聘网站、婚恋网站等渠道诱骗受害人,利用技术手段伪造身份、伪造证据,诱导受害人转账或投资,资金通过虚拟货币、第三方支付、地下钱庄等渠道转移。

套路二:控制受害人,不择手段追求“业绩”

境外诈骗犯罪集团往往以所谓的“高工资、低门槛、工作时间灵活”等虚假招聘信息,诱惑境内人员非法偷渡至境外“淘金”,受害人到达境外犯罪窝点后,自愿或被迫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转化为加害人身份,自身生命财产安全也遭到严重威胁,对于不服从管理或未完成目标数额的业务员,诈骗集团将通过罚款、体罚、殴打等方式予以惩戒。

【风险提示】

为防范此类诈骗,公众应提高警惕,注意以下风险提示:

一、不轻信陌生来电,尤其是以“00”或“+”开头的境外号码;

二、不随意点击陌生链接,谨防木马程序入侵;

三、不向陌生人透露身份证、银行卡、验证码等重要个人信息;

四、遇到“领导、熟人”通过视频方式借钱,务必通过其他可靠方式核实;

五、投资理财、网络贷款应选择正规合法平台,警惕所谓“高回报、零风险”的虚假承诺。

六、如发现已被诈骗,应立即保存相关证据并报警,及时拨打反诈专线96110寻求帮助。

七、如遇诈骗,立即保存证据并报警,拨打 96110。

(供稿:平安人寿云南分公司法律合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