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第三年,我怀孕了。

那天晚上,周凯下班回来,看着我挺着肚子还在厨房忙活,突然说:"要不你辞职吧,在家安心养胎。"

我没多想就答应了。当时觉得这是个正常的选择,孩子需要照顾,我也确实累。辞职信递上去的时候,主管看着我,欲言又止,最后只说了句:"想好了就行。"

我没听出那句话里的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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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出生后,日子就变得很具体了。换尿布,喂奶,哄睡,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围着这个小东西转。周凯回家后会抱抱孩子,然后就坐在沙发上刷手机。我跟他说今天孩子吐奶吐得厉害,他嗯一声,眼睛没离开过屏幕。

我没说什么。觉得他在外面赚钱也辛苦。

第二年,周凯升了职,工资涨了不少。他开始经常加班,周末也时常有应酬。我带着孩子在家,看着窗外的世界,有时候会想起以前在办公室的日子。那时候虽然忙,但至少有人跟你说话,有事情可以专注去做。

现在的生活就是重复。起床,做饭,带孩子,睡觉。连吵架都变得公式化——我说你不管孩子,他说我在外面赚钱养家,然后谁也说服不了谁。

到第三年的时候,我妈来家里住了几天。她看着我围着孩子转,突然问我:"你自己的银行卡里还有多少钱?"

我愣了一下,说:"周凯每个月给我生活费,够用的。"

我妈没再说什么,但那个眼神我记得很清楚。

第五年,周凯提出离婚。

那天他回来得很早,坐在客厅里,看着我说:"咱们好聚好散吧。"

我当时正在收拾孩子的玩具,手里拿着一个塑料小汽车,就那么停在半空中。过了好一会儿,我问他:"为什么?"

他说了一堆理由,什么性格不合,什么没有共同语言,什么感觉不到爱了。我听着,觉得这些话好像都对,又好像都是借口。

"孩子归我。"他最后说,"我有稳定收入,你这几年没工作,法院会考虑实际情况的。"

那一刻我才明白过来,这五年我在家带孩子,在他眼里不叫付出,叫没工作。

第二天我就去找了律师。

律师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听完我的情况,推了推眼镜说:"你这五年为家庭付出的劳动,法律上是认可的。而且你要知道,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包括他这几年的工资收入和升职后的各种福利。"

她让我回去把这几年的账单、转账记录、家庭开支都整理出来。

我回到家,打开电脑,开始一笔一笔地翻。周凯这五年的工资从八千涨到两万,年终奖从一万涨到五万,去年还分了公司的股权。而我每个月拿到的生活费,一直是五千块,一分都没涨过。

我把这些都打印出来,交给律师。她看完,点了点头。

开庭那天,周凯穿着笔挺的西装,身边坐着他请的律师。他们的策略很简单,就是强调他有稳定工作和收入,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条件。

轮到我这边发言的时候,律师递上了那份长达十几页的清单。上面详细列出了这五年我每天的作息,照顾孩子的时间分配,家务劳动的价值估算,以及周凯在家庭中的参与度——几乎为零。

"如果按照市场价格来计算,保姆、家庭教师、营养师、清洁工,这些职业的薪资总和,五年下来是一笔不小的数字。"律师说,"而这些工作,我的当事人一个人承担了整整五年。"

周凯的脸色变了。

律师继续说:"根据婚姻法,离婚时一方因照顾子女、照料老人等付出较多义务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法庭休庭后,周凯在走廊上拦住我,问我:"你是不是早就计划好了?"

我看着他,突然觉得有点好笑。

"不是我计划好了,"我说,"是你以为我这五年什么都没做。"

判决书下来的时候,孩子的抚养权归我,周凯每个月支付抚养费八千。除此之外,他还要支付我三十万的家务劳动补偿金,以及分割婚内共同财产,包括那套房子的一半产权。

周凯接到判决书那天给我打电话,说法院疯了。

我没接。

其实这个结果也没让我多高兴。那三十万补偿金,听起来不少,但分摊到这五年里,每个月也就五千块。正好是我当初的工资水平。

我拿着判决书,突然想起当年辞职的那个下午,主管跟我说的那句"想好了就行"。她大概是想告诉我,这个决定的代价,会在很久以后才显现出来。

但人生没有如果。我只是庆幸,在这场婚姻的最后,我至少没有输得一无所有。

孩子现在跟着我住。晚上睡觉前,他会问:"妈妈,爸爸为什么不回来了?"

我摸摸他的头,说:"因为爸爸要去别的地方住了。"

他想了想,说:"那妈妈会一直陪着我吗?"

我说:"会的。"

这大概是我这五年来,说得最笃定的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