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证监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办法》(下称《披露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披露办法》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基金服务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从业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后的法律责任及处罚措施,加大处罚力度,推动信息披露规范水平,处罚金额最高可达100万元。此外,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违反《披露办法》规定的情形,依法采取处罚措施,处罚金额最高为违法所得的5倍。

下一步,证监会将贯彻落实《私募条例》,按照契合行业特点、提升规则层级的原则,加快推进监管规则制定。推进形成覆盖机构主体、投资运作、监督约束等各环节的层级清晰、内容完备的行政监管规则体系,夯实私募基金行业规范运作的制度基础。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开云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