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李咏诗 医药经济报
2026年开年,互联网诊疗监管力度持续加码。
2月,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天津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要求在线开具的处方必须有医师电子签名并经药师审核。天津还特别强调,医疗机构须保证互联网诊疗活动全程留痕、可追溯,并向市级监管平台开放数据接口,实现监管无死角。
无独有偶,近期,江西省药监局发布的《关于全面规范处方药零售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不仅重申了严禁使用人工智能自动生成处方,还特别强调零售药店营业时间内,执业药师必须在岗审核处方,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审核处方。文件要求所有在线诊断、处方必须有医师电子签名,其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在互联网医院药事管理部门留样备查。
至此,全国已有北京、天津、湖南、福建、上海、江西等多个省市通过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文件,对AI自动生成处方亮起“红灯”。
多地出台“禁AI处方”令
事实上,监管部门对于“AI开方”的态度早在数年前就已明确。
2022年2月,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的《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为AI处方定下铁律:处方应由接诊医师本人开具,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这一国家级文件为后续各地的细化政策提供了根本遵循。
在国家层面的明确导向下,各地结合实际迅速跟进。2023年8月,北京市卫健委牵头制定的《北京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人工智能软件不得冒用或替代医师本人提供诊疗服务,确保每一张处方都有明确的医师责任主体。
2024年8月,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印发的《上海市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在“人员管理”与“处方管理”两个章节双管齐下,明确禁止AI自动生成处方。
2025年,监管从卫健领域延伸至医保支付端。2025年2月,湖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互联网医院须接入省医保电子处方中心进行电子处方流转,严禁接收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湖南的要求更为细致,强调医师必须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有效充分的沟通问诊后方可开具处方,杜绝“机器代人”的草率诊疗。
加上此次江西发文,禁止使用AI处方的省市版图不断扩大。福建等地已通过相关文件或执行国家标准,将AI自动生成处方列入禁止清单。
AI在医疗领域的应用并非新鲜事。从影像识别到辅助诊断,从病历分析到用药提醒,人工智能展现出强大的辅助能力。但在处方开具这一核心诊疗环节,监管部门的态度坚决。
处方权不仅是技术行为,更是法律行为。业内人士表示,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并非简单的病症匹配,而是综合患者年龄、性别、体质、病史乃至过敏史等多重因素,结合多年临床经验作出的专业决策。这份处方背后,是医生为患者医疗安全提供的直接保证,也是医疗行业对患者生命健康负责的核心体现。
反观AI生成的处方,其核心依托于数据算法。一旦出现数据偏差、信息黑箱或训练数据本身存在缺陷,极易导致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案出现偏差,引发医疗事故。
更关键的是,目前对于AI自动生成处方引发的医疗问题,尚未形成清晰的责任归属判定标准。出现纠纷时,责任应当归属算法研发者、医疗机构还是接诊医师?这在地方性法规和伦理审查层面仍是亟待解决的难题。
严禁AI自动生成处方,实际上是对“依法执业”原则的回归与重申。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处方必须由具有资质的医师开具。AI可以是辅助工具,但最终作出决策和判断、并对结果负责的,必须是医生。
“AI辅助、医师决策”成行业共识
尽管AI生成处方被全面叫停,但AI在医疗领域的辅助价值并未被否定,而是在合规的框架下找到了更精准的定位。
在浙江省中医院,血液内科副主任吴迪炯演示了接入大模型后的智慧医疗AI助手辅助诊断的过程。医生只要输入患者的病历信息,平台就会迅速生成一份详尽的病例分析,给出后续的治疗方案。其间,医生可以随时进行人机交互更新或补充病历信息,工作效率比原来提高了近一倍。多位医生反馈,AI助手虽然不能替代医生决策,但在检索信息和临床诊疗思路方面表现出色。
这种“AI辅助、医师决策”模式正在成为行业共识。2025年12月,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北京市支持医疗健康领域人工智能应用发展行动计划(2026—2027年)》明确提出,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人工智能医疗应用的伦理审查制度,禁止将人工智能完全替代医务人员的专业判断。这一表述为AI在医疗领域的应用划定了清晰的红线:AI可以是得力助手,但绝不能越俎代庖。
2025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和规范“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也为这种模式提供了政策背书。文件明确提出,到2027年,将推进基层诊疗智能辅助应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广泛应用,但始终强调“辅助”定位,要求建立人工智能应用分级分类管理机制,明确监管职责。
随着越来越多的省市加入监管行列,互联网诊疗将迎来更规范的发展环境。
对互联网医院而言,合规经营不再是选择题,而是生存题。业内专家建议,互联网医院必须严格落实医师实名认证制度,确保诊疗服务由注册医师本人提供;建立处方审核机制,所有处方须经药师审核合格后方可生效;完善诊疗记录保存,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接入省级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接受监管部门实时监测。
对于零售药店,特别是医保定点药店,审核责任同样重大。药店应严格审核电子处方来源,拒绝接收AI自动生成的处方;核实处方开具流程,确保医师与患者进行有效充分的沟通问诊;加强药师审方能力建设,及时质疑可疑处方。值得注意的是,监管部门在检查中还发现,部分药店存在“非本店执业药师在线审单”的违规行为,或将成为下一步整治的重点。
业内观点指出,从国家层面的细则出台,到北京、天津、湖南、江西等地政策密集跟进,禁止使用AI自动生成处方已成为全国共识。2026年,随着监管政策不断完善,互联网诊疗将迈向以安全为底线、以规范为基石的高质量发展阶段。
校对:范晓艳
版式:李晚晚
审校:马 飞、齐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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