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售令”实施近三个月,执行情况到底如何?央视记者进行了调查。

记者在浙江杭州多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看到,商家基本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陈列在醒目位置,但大部分店铺里仍摆放着成排的旧国标电动自行车,这些存量车被商家明确标注为“二手车”出售。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在广西南宁记者发现,旧国标存量电动自行车甚至成为一些店铺销售的主力车型。一家店铺更是将已经领取的车牌放在每一辆车的后座上供消费者选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记者在浙江、广西、山西等地的采访中了解到,不少门店都积压了几十甚至上百辆旧国标电动自行车。

记者在进一步的调查中了解到,也有部分旧国标存量电动自行车并未赶在“禁售令”实施前上牌,这些无牌车辆则被商家拉到偏远农村或直接低价就地处理。

新国标施行后,商家以“零公里二手车”的方式销售旧国标存量电动自行车是否合法?这些旧国标存量车又应该如何妥善处置?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 陈音江:这个强制性的国标一旦实施后,是具有强制性的。必须遵守,如果你不遵守,那就是一种违法的经营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你销售的是一种不合格的产品。

专业人士认为,对于旧国标存量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应该主动承担产品质量主体责任,跟销售商一起协商,依法合理解决问题。

陈音江:如果商家确实不能销售的,应该返厂。比如,返厂之后可以更换一些符合新国标的产品,或者由厂家统一处理,由厂家积极配合,对产品统一进行改装,让它符合新国标后再去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