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5日,一位名叫银曙澜的韩国女性,通过法律程序,收养了自己的室友娥丽,与之建立法定母女关系,震惊韩国。
后来,银曙澜逐渐成为韩国的网红。她的做法在独身者众多的韩国掀起了巨大的波澜,成为被广泛议论的社会话题。
在韩国,成年人收养确实是法律允许的。银曙澜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她没有结婚也没有生孩子,又想逃离首尔的拥挤与内卷去乡下生活,而好友娥丽是她完美的生活伙伴,可以作为以后养老依托的对象。
银曙澜的传记《我收养了一个朋友》,在整个东亚都掀起了一股“重新定义养老”的浪潮。
银曙澜用自己细腻温柔的笔触,记录了这段既让人难以置信又觉得在情理之中的经历。
这件事情,带来了许多让人颇为震撼的思考:家庭到底是什么?如果说家庭是指“结伴生活”,那是不是可以将朋友也纳入定义之中?不想继续“内卷”的人,是不是有机会重新建立自己的生活秩序?生活的意义是可以多样化的吗?
一、当家庭的定义脱离了血缘,可能会带来耳目一新的认知
作者银曙澜的认知革新出发点在于:共识和“三观一致”是否可以成为两个成年人结伴生活的理由?有没有可能成为被正式承认的“家人”?
银曙澜和她的闺蜜娥丽,确实具备这个条件。她们两个独居女性在乡下买了房,日常生活就是种植物、泡泡茶聊聊天、讨论餐食的菜单、做瑜伽。
她们还会为对方留出足够的空间和时间,互相尊重边界。
在生活观念方面也是高度一致:俩人都是素食者,都喜欢自然与植物,动手能力强。
作者的一些私人特质和朋友也相得益彰:她有洁癖,属于感官高敏感体质;朋友则是极简主义者、沉着冷静。
她们结伴生活,不是因为在一起的上限——多么有激情、趣味、热情;而是因为下限足够稳定——尊重彼此、生活方式相似。
家庭在本质上,也是一种协作的关系。协作的步调一致,需要男女双方的价值观、生活习惯、性格等各方面保持和谐,否则就很容易起冲突。
在银曙澜看来,她和朋友之间的这种协调性是极高的,所以在一块生活非常的舒服和轻松。
所以在书中她如此写道:
一起生活了五年之后,我们决定,如果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那就一起生活到老。为了给彼此提供切实的法律保护,我们选择了领养的方式。我们之所以决定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家人,最重要的原因是我们想在危机状况下成为彼此强有力的保护者。老了之后,一个人先离开的时候,希望善后的人不是偶尔见面的兄弟姐妹或亲戚,而是共同生活的彼此。
这一段非常清晰地体现出了作者的想法,她之所以选择和朋友结为家庭,除了生活和谐之外也有现实的养老考虑。
对于不生孩子的人来说,相比兄弟姐妹和亲戚,这种养老善终方式确实有它的好处——因为基于共同长期生活的信任。
平等协作,就是两位结伴者的信任基础。
在这种关系当中,没有哪一方的角色是固化的,更没有隐形的家务劳动不平等。协商分工、交流沟通都是相当透明的,因此也避免了许多矛盾。
当我们重新审视家庭的定义,脱离了血缘的藩篱,会发现这种新的可能性确实有它的合理性。“主动选择”替代了“被动血缘”,也是家庭这个词在当下这个独居者盛行的时代,很容易产生的现象。
二、主动选择生活方式,是因为厌倦了大都市的疲惫
其实,书中前半部分写的主题是“逃离”。
首尔是一个巨大而快节奏的都市,工作竞争强度极高,内卷严重。银曙澜想要寻找新的生活方式,她辗转济州岛、寺庙与乡村,做了各种尝试,想要让自己的生活慢下来、静下来。
但乡下生活并不只是想象中的田园牧歌,它有新的问题:租房难,没有工作机会,孤独,还有小地方的那种闲言碎语和人情世故。
移居乡下,看上去很美,但是代价也很大。
但这也恰恰构成了银曙澜“收养朋友”的动机之一。朋友也喜欢乡下生活,但也需要面对乡下生活的负面因素,那两人结伴,就会大大减轻乡下生活的那些问题:
有陪伴,不再孤独;生活成本被分摊,生活方式更健康。
在不婚不育的想法下,她们找到了一种既能实现乡下生活的梦想,又能有一个稳定的家庭结构,这样的折中选择。
作者写道:
一起生活之后,我们分到了村里的宅旁地。怎么说也是农村,至少要在宅旁地里种点儿东西才行,于是我们决定亲自种植健康新鲜的蔬菜。原以为只有三十多平方米的宅旁地种不了多少作物,没想到三十多平方米比想象的要大。不用太逞能,我们以常吃的蔬菜为主,种植了茄子、西红柿、罗勒、芝麻菜、生菜等。我们的农事很成功。胳膊粗的茄子结了很多,小西红柿和本地西红柿多得吃不完。香草的繁殖能力果然了不起,罗勒也长得非常茂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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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勇气与未来
银曙澜的选择有一个前提,就是合法。
韩国的《生活伴侣法》尚未通过,而她是通过成年人的收养程序,从法律意义上把朋友变成了母女。这背后有几项关键的法律认可:医疗签字权、财产继承权、养老保障。
在作者看来,这个选择的务实性用一个词总结就是:“生命中的法定代理人”。
她已经年过四十,身体开始出现各种各样的小毛病:头痛、眩晕症、带状疱疹,还去过几次急诊室。
到她这个年纪,妈妈已经成了被监护的对象,自然很难指望。年过四十,开始为养老做具体的考虑,确实也是有必要的。
所以,她选择收养朋友,其实就是互相选择了一个生命法定代理人。
行动不便、生病住院、做手术、甚至意识不清醒……人必须从这个年纪开始考虑好,遇到这些情况的时候,该怎么办。
尤其是韩国法律规定,患者不具备决定能力的情况下,进行重大手术和全麻,医生必须要向法定代理人征得书面同意。这时候作为独身者身边就必须有这样一个人的存在,而且还要确实是法律认可的人。
作者写道:
我和娥丽同甘共苦地生活了五年,我们确信今后也将相互陪伴。我们决定就这样生活,直到老去,直到死亡。我们决定成为受法律约束的法定家人,想在危急状况下成为彼此强有力的监护人。
到底为什么这个“收养”能够实现?背后是韩国法律的允许。
根据韩国《健康家庭基本法》,她们俩并不符合家庭的定义。但韩国《民法》当中却是事实上允许成人领养的——唯一条件仅仅是养父母比子女年龄大而已。
于是,朋友变成了她的女儿,朋友也多了一个母亲。
娥丽的家人也同意,这事儿就成了。
总的来说,这段传奇经历告诉我们一件事:不婚不育也有可能组建合法家庭。在法律权限方面,这个家庭和正常家庭没有什么区别。
当然,前提是法律本身允许。
最后想说的是,其实在这个故事当中我更关注的是其中的意义:我们该如何定义人生的幸福?在以前,可能这个定义有点过度单一了。
如果说组建家庭的目的是为了搭伙过日子、抵御风险、心理陪伴、提升生活质量,那么,确实没必要将这件事一定捆绑在婚姻或者血缘上面。
银曙澜也是付出了相当大的努力才获得成功,感谢她的勇气,让我们知道了人生的这样一种可能性。
在结婚率日益下降的未来,类似的可能性还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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