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第一财经

直接影响10万多注册会计师,及其服务的五千多家上市公司

为了遏制审计造假,中国时隔10余年修订注册会计师法。

2月27日,中国人大网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下称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30日。与原法相比,此次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有22处修改,核心是着力解决当前审计造假等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该法修订将产生较大影响。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数据,截至“十四五”期末,全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11286家;共有从业人员40余万人,其中注册会计师10.67万人。2024年注册会计行业服务A股上市公司数量5383家,总市值规模约93.97万亿元。

近日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已经提交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向常委会会议作说明时表示,总的看,现行法基本框架和主要制度是适应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但近年来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修正草案在保持现行法基本框架和主要制度不变的基础上,聚焦加强党的领导、完善监管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等方面,着力解决审计造假等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审计造假问题时有发生,近些年也遭到财政部等严管。比如今年财政部对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北京亚泰”)及其相关执业人员作出严厉处罚,该所因在多家上市公司审计中存在严重执业质量问题,被依法没收违法所得165万元,处以罚款726万元,并暂停经营业务1年。相关签字注册会计师也受到相应追责。

而此次注册会计师法修订,一大亮点就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增加违法成本,来进一步遏制审计造假。

比如,现行的注册会计师法对违反相关规定被处没收违法所得的罚款倍数最高是5倍,而此次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将这一罚款倍数提高至10倍,并明确因出具虚假报告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注册会计师终身禁业。

此次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进一步规范了执业行为。

比如修改后的第22条新增一句表述,注册会计师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出具虚假报告。其中不得有的五大行为中,就包括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或者未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或者出具报告。

注册会计师修正案还严格执业准入,加强监督检查,增加关于加强审计档案管理的内容,明确实施失信惩戒等。

比如,此次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新增监督管理一章共七条内容,包括相关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其应当如实提供有关审计资料和文件,不得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财政部门发现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有违法行为的,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限期整改等措施。

此次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3月28日,个人可以通过中国人大网法律草案征求意见页面(http://www.npc.gov.cn/flcaw/)提出相关意见。截至发稿,已有149人参与,提出221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