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第三天,我正对着镜子练习吞咽口水,因为靶向药让喉咙发紧。手机突然弹出23条未读消息,全是公司大群的@全体成员。
他把我刚收到的《乳腺癌术后病理报告》PDF,连同CT影像截图、医保结算单一起发了进去,配文:“林薇最近要专心养病,项目交接给王经理。大家多担待,等她歇够了再回来。”
群里静了三分钟。
然后有人回:“原来不是请假,是生病啊……怪不得上周汇报PPT错字连篇。”
还有人私信我HR:“公司考虑启动‘长期病假员工岗位优化流程’,需要你签一份《医疗期确认书》。”
而他当晚回家,把手机往茶几上一撂:“我这是帮你提前打预防针!不然等你倒下了,同事还以为你装病摸鱼。”
我没哭,直接打开电脑,做了三件事:
登录医院官方公众号,调取带电子签章的《诊断证明书》(明确标注“患者林薇,确诊右侧乳腺浸润性癌,需持续治疗及心理支持”);
向公司邮箱发送《个人信息处理告知函》(援引《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28条,声明该诊断信息属敏感个人信息,未经单独同意不得处理);
在市总工会官网提交《职场健康歧视投诉》,同步上传他群发截图+公司已阅未删证据(企业微信后台可查已读人数)。
法律不认“为你好”的粗暴: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8条划出红线,“医疗健康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只有在具有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方可处理”。
而他群发行为,既无我的书面同意,也不具备“履行法定职责或法定义务所必需”的豁免情形。
更关键的是,公司HR在调解中亲口承认:“我们没收到任何正式病休通知,只看到群里消息,所以启动了内部评估。”
这句话成了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法院认定:正是他违法泄露,直接触发用人单位不当处置,构成对我的“二次伤害”。
判决结果:
丈夫公开道歉(法院监督下,在原群发布致歉声明并禁言7日);
公司撤销所谓“岗位优化流程”,书面承诺保障医疗期权益;
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6万元,含心理咨询费用实报实销。
你的病历不是他的社交谈资,
你的康复期,不该被贴上“拖累团队”的标签。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