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监察委员会公告(第3号),《监察工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首部专门规范监察机关信息公开的法规,标志着监察工作透明化进入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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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解读:新规管什么?不管什么?
【管的范围】监督“监督者”。条例规范对象是各级监察委员会(纪委)。要求监委必须依法公开机构设置、办案程序、举报渠道等信息,解决“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
【不管的范围】不替代政务服务。重要提醒:此条例不涉及政务大厅的办事时限、窗口态度或审批流程。日常办证、跑审批的便利化政策,仍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行,请勿混淆。
老百姓能查什么?9类硬核清单
即日起,登录纪委监委官网,你应能查到以下信息(查不到可投诉):
举报指南:12388热线、来访地址、网站入口。
机构底牌:内设部门职责、监察官名录。
案件阳光:依法公开的立案调查信息及典型案例。
维权路径:申诉、国家赔偿的申请流程。
法规库:监察法规全文。
监督员名单:特约监察员是谁。
年度账本:专项工作报告。
最大利好:举报不再“石沉大海”
进度可查:实名举报像查快递,凭码看承办单位、办理阶段。
结果必复:办结后必须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安全屏障:严禁泄露举报人信息,严厉打击报复行为。
新规让监督变得更透明。除了举报违纪,你认为还有哪些领域的“信息公开”最能提升老百姓的信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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