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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金融一号罚单,2026年春节前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处罚决定,中国农业银行忻州分行因贷款用途不真实被责令改正并罚款20万元,时任相关负责人曹某予以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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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管管理总局忻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当事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忻金罚决字〔2026〕1号;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贷款用途不真实;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行政处罚内容责令改正,罚款20万元。作出决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管管理总局忻州监管分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2月3日。

另据处罚信息显示,曹瑞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总经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作出警告处分。

来源:金融监管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