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津县1个路口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及

1个在用路口增加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启用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促进市民文明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延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辖区内1个路口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1个在用路口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增加抓拍交通违法行为。新增交通技术设备自2026年3月6日起正式启用,现向社会公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

特此公告

附: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细表

延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2月27日

新增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细

路口名称

拟查处的违法行为

树人大道与文化路交叉口

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在用路口增加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路口名称

拟查处的违法行为

人民路与东安大道交叉口

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来源:1077新乡交通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