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现,多个鸿蒙智行区域门店账号在网络平台发布享界、尊界等车型的营销视频时,为了夸大和突出车辆性能,使用了加速甚至倒放的视频素材,且未进行标注,此举引起网友质疑。律师认为,这属于典型的虚假广告,系不正当竞争并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涉事企业或面临行政和民事双重责任。

2月22日,名为“鸿蒙智行·上海吴中路用户中心”的账号在短视频品牌发布视频《享界S9T挑战驾驶水杯不倒》,视频中驾驶员将一瓶矿泉水放在车辆前门,连续通过两个减速带,水瓶没有掉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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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黄河记者注意到,视频中车辆行驶速度看起来比较正常,但仔细看车辆仪表盘可以发现,车辆实际一直以3km/h-4km/h的速度行驶,最高也没有超过6km/h,这差不多就是成年人散步的速度,远低于车辆正常行驶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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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盘显示,拍摄中车辆时速保持在4km左右

新黄河记者注意到,视频中有转向灯闪烁的细节,记者到鸿蒙智行门店实拍了享界S9T的转向灯闪烁速度,与视频中的转向灯闪烁速度进行对比,可以估算出,视频加速了约5到7倍。

这条视频下,1000多条评论几乎都是网友的质疑和吐槽——

“这转弯3公里的时速拍出了十倍速度”

“转向灯那闪的速度都快冒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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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名为“鸿蒙智行·上海世纪公园用户中心”的账号,2025年10月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了一条《侧方位?尊界S800蟹行模式直接泊入车位》的视频,视频展示了一台尊界S800轿车用“蟹行模式”进入车位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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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网友指出,这个所谓“泊入车位”的过程,居然是倒放的。视频经过放大细节可以看到,视频中左侧一个行人一直在倒着走,而远处的一辆电动车也是倒着开远,直到消失。而视频中同样没有标注,“视频进行了技术处理”之类的提醒。

这条视频的评论区,有网友问到“这个人是怎么了,退着走?”有人调侃道“退的速度可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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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魏景峰律师表示,如视频内容虚假,且未做任何标注,属于典型的虚假广告,系不正当竞争并对消费者构成欺诈

根据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只要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且对买车决策有实质性影响,就构成虚假广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也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商品性能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应提供真实、全面的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宣传。

如视频内容虚假,涉事企业或将面临行政和民事双重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可责令停止发布、消除影响,并处罚款。消费者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主张退一赔三。

来源:新黄河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