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结婚前两个家庭商谈的,很容易引发纠纷,彩礼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视家庭情况而定。父母因为出嫁的女儿得到一笔彩礼,这笔礼金到底是属于谁?彩礼到底是婆家赠送给亲家的,还是给儿媳妇的?即使每个地方的风俗不同,实际上法律规定是一致的。
男方父母给出的彩礼,是一种有附加的条件赠与,是女方的婚前财产,离婚也不会分,在夫妻登记前,父母给的嫁妆是女儿一个人的,登记后再给嫁妆,就是属于夫妻的,离婚后可以分割,嫁妆要趁早给,恋爱时就要准备。
最近浙江台州市一名亲生女儿起诉父母,返还所有彩礼18万元,结果是判定父母返还女儿张小某10万,据了解2020年张小某与林某订婚,父母收下了彩礼18万。
两人顺利结婚还有了女儿,由于经济上不宽裕,女儿想从父母手中拿回18万彩礼,但父母多次拒绝。女儿因生孩子需要医疗费,父母仍然不同意给,她提起诉讼打官司,引发了轩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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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聘礼是给女方家庭的,聘礼相当于是一种补贴,女方家庭把孩子养大了花了不少钱,结果成亲了就成了婆家的媳妇。
古代确实是这种情况,但现代已经不同了,女儿不是进入婆家生活,大部分是夫妻单独出来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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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子在婆家生活,要理财做家务还要生育后代,即使是富贵人家,还要管着一大家的账本。
彩礼称为聘礼,实际上就是聘请了一位管家婆,还是终身制的,也没有什么财产权,自然女方家是亏本的。
现代没有这种情况了,小夫妻都是购置了新房生活,女方不必融入大家庭中操心受累,孩子也可以跟着母亲姓。
父母称女儿一直没有举办婚宴,只进行了婚姻登记,娘家并未置办任何嫁妆,双方选结婚的日子就更改多回。
女儿在登记后曾向父母索要18万彩礼,甚至因此双方还吵架,打砸了娘家的财物。
法律上认定彩礼的归属,一定要与时俱进,彩礼是男方家长的感谢和补偿,符合一定的道理。
现代的彩礼主要是支持小俩口组建家庭,传统家长制度已消亡,彩礼成为以结婚为目的赠与。
女方的父母与出嫁女儿都有支配权,由于还没有筹办嫁妆,彩礼方面会支持女儿的返还或分割。
彩礼是附加了条件的,如果结婚没有成功,赠与就失效了,女方需要返还,不管是谁提出的分手,如果婚约已经履行了,彩礼就是归女方所有。
这几年发生多起男方离婚后想退还彩礼的情况,这就要看事情的原委了,如果两人没有同居生活,而且结婚时间相当短暂,那还是有可能的,如果是正常的过日子,一般是要不回。
婚姻法禁止任何的包办或买卖,禁止女方借婚姻过度索要,彩礼一般是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不能被女方的父母挪用,也不能用于别人。
起诉索要彩礼钱的话,需要扣掉结婚的花销,女方父母不可能不花钱,这些也要扣减,年4月23日,李芳再次向母亲讨要剩下的9万元时,李雪梅则表示,剩下的钱已经全部花掉了,拒绝返还。
民间的彩礼需要参照当地的消费水平,还有男方的家庭收入,避免不必要的家庭负担。
由于婚姻法的更改,现在女方父母更在意自家孩子的权益,比如说房产的问题,个人婚前的房产由谁还贷款,女儿是否与公婆同住,将来二胎能不能随母姓。
父母要关注更加实际的利益问题,婚前要商讨明白,父母之爱子必计深远,房子和财务更加重要。
彩礼多一点少一点,只是走一个形式,说白了只是一个面子,没必要看得太重。
彩礼富不了也穷不了,没有必要为了这点礼金,造成小夫妻的心中阴霾,影响亲子关系,不如更加洒脱一点。你怎么看呢?请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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