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粟裕)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健康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立足教育强国建设对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出的新要求,践行“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全面提高学生健康水平,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2月27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指导意见》,并介绍教育系统落实“健康第一”理念的工作情况。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孙明春表示,健康学校建设分为3个阶段:到2027年,高标准完成教育强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健康学校建设试点,健康学校工作规范和评价标准基本完善,形成一大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案例和经验。到2030年,“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广泛深入普及,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和保障条件大幅提升,学生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健康学校建设覆盖每所学校。到2035年,普遍建成更高质量的健康学校。
  孙明春介绍,按照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实施思路和安排,教育部选取了北京、河北、上海、江苏、山东、河南、广东7个试点省份的540余所学校开展教育强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健康学校建设试点,为健康学校建设拓展实践路径。同时,也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全面推进健康学校建设。
  孙明春说,持续推进学校健康教育,健全健康教育机制,扩大优质资源供给;深化学校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条件保障,配齐校医等专业力量;提高学校健康管理能力,医教协同强化传染病防控与应急处置,提升健康学校建设数智化水平;优化学生健康空间环境,改善教学设施与环境卫生,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同时,面向中小学幼儿园、面向高校分别制定健康学校建设的参考标准,分为指标类、保障类、措施类,涵盖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近视防控、肥胖防控、食品安全、急救教育等重点领域,其中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参考标准共有16条,高校有9条。达到这些标准的学校,就基本实现“健康学校”的目标。
  “这些参考标准是学校经过努力普遍都能做到的,也是基础性的硬标准,为各地和学校建设健康学校提供了实操指南。需要说明的是,各地可以结合地方实际提出细化和进一步的标准要求。”孙明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