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关税政策被裁决违宪,最大的赢家是中国”——这是多家美国媒体和智库,在美国最高法院推翻特朗普关税后,不约而同发出的判断。

简单来说,美国媒体的逻辑是这样的:一方面,当前特朗普被裁决违宪的关税政策,是基于美国《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征收的,其中包括对中国加征的10%的“芬太尼关税”,以及对全球数十个国家征收的“对等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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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今,这两项关税已不具备所谓的“法律效力”。按照高盛的说法,在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公布后,目前美国对华关税的税率整体下降了约5%——这被美媒视为是“中国的胜利”。

比如,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宣称,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实质剥夺了特朗普对中国施压的最有力手段之一”。

而且美国最高法院作出裁决的时间点,恰逢特朗普准备访华之际,因此这项裁决也被美媒视为特朗普谈判筹码被削弱的信号,中方在中美会谈前掌握了更多的主动权。

另一方面,美媒认为中国是特朗普关税政策被推翻的最大赢家的另一个原因,是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再次暴露了美国对外政策的混乱与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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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在与中国相比时,美国朝令夕改、法律依据随意切换的做法给国际社会带来了巨大的不确定性。这种政策上的反复无常,不仅让美国自身的信誉受损,也让其盟友和贸易伙伴无所适从,而中国则通过稳定的政策为国际贸易环境带来确定性和可靠性——这一鲜明对比让美国媒体和智库感到深深的沮丧。

不过,虽然特朗普的关税政策被美国最高法院裁决违宪,但这并不能阻止他胡作非为——在美国最高法院公布裁决后,特朗普立刻翻出了《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宣布对全球商品征收10%的关税,之后又将其税率提高到15%。

所谓的“《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是一项短期应急性授权条款,它允许美国总统在面临大规模且严重的国际收支逆差,或美元遭遇重大贬值压力时,征收上限为15%的关税,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50天,除非获得美国国会批准延长。

与301条款相比,122条最大的优势在于部署速度快,但有一个问题是:美国历史上鲜有动用此条款大规模征收关税的先例,它本质上是为应对短期、紧急的收支问题而设计,根本不足以支撑一套长期、广泛的关税体系——说白了,特朗普此举无异于为了给一台报废的发动机续命,硬是接上了几个不匹配的旧零件。

因此,这就显得美国一直要求中国遵守贸易战休战协议的唠叨尤为滑稽。事实已经清楚表明,中方一直在恪守相关协议承诺,反倒是特朗普出尔反尔,在美国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后,强行给其关税政策续命,甚至变本加厉地将关税税率从10%加码到15%。

面对美方这种以变换法律工具来持续施压的做法,中方的立场是明确且一贯的。

既然特朗普的关税政策已经被美国自己的最高法院裁决为缺乏法律效力,那么它就不应该、也不可能再成为特朗普要挟中国让步的谈判筹码。

如果特朗普执意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对中国加征新的关税,中方完全有理由将其视为美方单方面破坏中美贸易战休战协议,并采取对应的反制措施,以维护中国的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