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在长顺县广顺镇的贵州天仁乙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一幅“春日生产忙”的画卷正徐徐展开。为帮助企业解决涉税难题,长顺县税务局组织业务骨干深入企业,主动上门送政策、问需求、解难题,以税惠春风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跑出“加速度”。
春节刚过,贵州天仁乙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正抢抓农时加紧生产,目前菌种生产量预计将达到500万棒。面对上门走访的税务干部,企业负责人介绍道,随着生产规模扩大,企业在发票增量、政策适用等方面也面临着一些实际困难。
在详细了解企业复工复产进度和生产经营状况后,税务干部深入生产一线,实地察看菌种培育和菌棒生产流程,并重点就企业关心的自产农产品销售、农产品收购发票开具、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等政策进行了“面对面”的精准辅导。
针对2026年1月1日起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配套政策,税务干部结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第10号等最新文件,向企业重点解读了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延续情况,政策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企业直接从事菌类种植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产品,仍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同时,对照《适用9%增值税税率货物范围注释》中关于农产品的具体界定,税务干部就食用菌产品的初加工与深加工界限进行了详细解释,提醒企业对于外购农产品进行加工后销售的情况,需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针对企业提出的关于自产自销食用菌产品如何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具体问题,税务干部逐一解答,帮助企业准确把握政策口径,确保税收红利应享尽享。
结合企业“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税务干部就收购农户自产农产品如何规范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如何正确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等操作细节进行梳理指导,帮助企业规范税务处理、降低涉税风险。
此外,税务干部还提示企业,根据新政策规定,用于深加工的农产品已不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需注意政策变化。“税务干部不仅上门讲解新政策,还结合我们的经营模式提出了很多实用的建议,让我们对今年的发展更有信心了。”企业财务人员表示。
长顺县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聚焦县域特色农业企业发展需求,依托“线上咨询+线下走访”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精准落地,以更贴心的服务和更务实的举措,为地方农业产业发展注入“税动力”。(肖枢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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